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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又如何???

(2011-03-23 14:09:02)
标签:

房产

分类: 地产
报载:自五一起开始实施明码标价。该消息一出,《大河报》立即刊发文章:《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国家在出政策重拳,专家称:‘忽悠’型销售模式或将退出市场!
可笑了,不知道是哪里的“砖家”具有这么高的水平,一明码标价就不能“忽悠”了,什么是“忽悠”,说白了就是销售技巧的运用,运用销售技巧和房子明码标价有关系吗?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是实行的明码标价,特别是家电企业,都是把价格标签贴到商品的样机上,而房地产不可能写到房子上,其实也是明码标价,仅仅是价格的标签没有写到每套房子上,而是在每个销售人员的手里的销售资料里。因为房子这样的产品和其它的产不一样,位置楼层面积不一样的话价格都会有差异,一个社区几百套上千套房子不可能一个价格,那么多的价格肯定是不可能标注在楼盘上,即便是贴出来又怎么样?你不可能记得住。
另外一项规定是一套房子一标,不得加价销售。也就是说你在发改委或者物价部门申报了价格之后,不能在此基础上在加价销售。有人看到如此的规定之后就想当然地以为今后房价不可能任意涨价了。并且有专家就此断言:“忽悠型”销售从此绝迹。
这些所谓的砖家真的是十分的砖家呀!!!
不知道这样的规定就能够闸死涨价了吗?
我以一个从事房地产销售十年的人员对于此项政策如此化解:假定现在按照市场情况需要销售的均价为6000元,那么在进行项目价格申报时我们直接把价格申报为10000元,然后前期的销售按照六折优惠,等到一段时间之后需要把房价调整为6500元时,就打六五折,然后照此进行,一直到均价达到10000元,这个两年以后销售能够达到的价格。这样的化解方式,既不违背一房一价的规定,同时也不会违背销售期间涨价的规定,因为申报的价格就是两年以后的价格,只要把备案的价格调整到销售完毕的预定期间,加上根据市场情况设定的销售上涨幅度,一般要把备案的价格故意调高之后再实施价格的备案,并且备案的价格一定要远远高于将来预期的销售价格,这样就十分容易化解了这项政策。
不知道是谁制定的这样的没有一点操作性的政策。这样的政策出台根本不可能改变房地产开发商涨价,并且给大众留下话柄,要是各项材料及人工成本都在涨价,那么你为何不允许涨价,不让涨价可以,开发商可以采取:不拿地,不开工,不销售,备案把三年以后市场预期价格备出来。表现价格不变,然后在折扣上做文章。
见过脑残的政策,没有见过如此脑残的。
见过不靠谱的砖家,没有见过看到只要出台一项政策就断言怎么怎么样的砖家。开发商历经近十年的调控,经历了诸多的风雨历程,你一个一房一价,备案之后不准再涨价就能阻挡住市场不再涨价吗?市场的力量靠几个文件或者说砖家说忽悠型销售退出楼市就能够退出了吗?你们也太伟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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