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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知识(10):处分人要讲“道理”

(2015-11-24 05:50:15)

       201442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第652号国务院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91471日起施行。

     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给予工作人员处分,

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这二十四个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就是处分当事人的“道理”,否则,就是不讲道理,或蛮不讲理。

19781982年,李克强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精通法律。这二十四个字讲的“道理”,很有内涵,值得琢磨。单位处分人,不讲“道理”,反而说什么“无可奉告”(整人不商量),这简直是屁话!蛮不讲理。
袁萌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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