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知识(10):处分人要讲“道理”
(2015-11-24 05:50:15) 
 
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这二十四个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就是处分当事人的“道理”,否则,就是不讲道理,或蛮不讲理。   
- 1978至1982年,李克强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精通法律。这二十四个字讲的“道理”,很有内涵,值得琢磨。单位处分人,不讲“道理”,反而说什么“无可奉告”(整人不商量),这简直是屁话!蛮不讲理。
- 袁萌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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