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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写英文短文提议奥运会运动员裸体比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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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教授倡奥运会裸体比赛可行吗?
作者:吴永麟
奥运会今晨闭幕,各国运动员的运动服颇受关注。不过,在古代奥运会开始后的一段时间里,并无队服一说——运动员都是赤身裸体进行竞技的。日前,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翟振明在一篇英文短文中倡议允许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裸体比赛。他说,过去禁止运动员裸体比赛或许有其原因,但如今这些原因不一定构成继续这项政策的理由。(《广州日报》08-13)
据报载,这篇被美国著名网站登载的文章中说,人生来就没有携带任何的衣物,裸体可以说是人的一种自然状态。翟振明说:“在日常生活中,或许存在足够的理由要求人们必须穿上衣物,但延伸到奥运会之上,就另当别论了。古希腊人认为,人的身体(包括性器官)是神赐予的,运动要展示的就是人之形态和力量之美。因而强制要求运动员对身体进行任何的掩盖是与奥运会的初衷相冲突的。”
教授写英文短文提议奥运会允许运动员裸体比赛,这样的做法可行吗?
从奥运精神角度看,奥运精神是“更快、更高、更强”和“自信、自强、自尊”,这是奥运精神的境界升华。奥运会不仅是世界性的体育竞技比赛,而且象征着世界的和平、友谊和团结,这就是奥运精神。裸体比赛不意味着“更快、更高、更强”和“自信、自强、自尊”,更与世界的和平、友谊和团结无关,因此,运动员裸体比赛与奥运精神没有必然的联系。人类在公开场所裸体有性羞耻的心理,如果奥运会允许运动员裸体比赛,运动员在比赛的过程中,出于性本能的保护意识,可能更多的人会想办法用肢体保护性隐私,比赛会分心,不能专注,这样背离了奥运精神。
从人文精神的角度看,人文精神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它关注的是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运动员裸体比赛能体现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追求和关切吗?恐怕过于牵强。体育运动是一种人类的文明的运动,是人类进化过程中人类自我完善的方式。裸体可以展示人的形态之美,那只是视觉之美,不是力量、体能展示之美。裸体可释放人的压抑、让身心自由,但不是力量、速度、强度、高度的展示,也不能体现人的尊严、价值、命运,因此,裸体是一种精神娱乐,是人的自然属性之美,但不是体育精神之美。
裸体比赛,是人类文明进程的盲区。人类以文明的方式展示体能、力量,是一种进化。而裸体比赛,有伤风化,是一种文明的退化。如果奥运会运动员可以裸体比赛,那么,观众关注的,恐怕更多的是美色、人的性隐私,会忽略“更快、更高、更强”和“自信、自强、自尊”的奥运精神,那么,举办奥运会的意义就不会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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