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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工喝一碗粥被酒楼罚两千元太牛逼
作者:吴永麟
“我公公在酒楼洗碗,因为喝了一碗粥就被罚款2000元,而他每个月的收入只有1800元!”近日,读者李小姐致电本报,反映他公公的“遭遇”。(《广州日报》08月12日)
据报载,李小姐说,公公还告诉他们,当时喝粥是领班允许的,并不是“偷喝”。李小姐说,罚款单也不是公公签字的,而是领班签的字。“他直到辞职时才知道要扣那么多钱。后来因为中间介绍人康先生比较同情公公,帮着出了1000元,最终公公赔了1000元。”记者电话联系李小姐的公公,他的说法与李小姐所说基本一致。他还说,当时喝的粥,是锅里剩下的。“是领班说可以喝我才喝的。”
据悉,“我们的规定很明确,凡是偷吃,都要罚款2000元。”梁经理拿出两份员工奖罚通知书,其中一份签发于今年4月。“这是我们酒楼自己的两名员工偷吃,就是各罚款2000元,立即开除。梁经理说,“酒楼的偷吃现象很常见,以前罚得轻难制止。”后来提高了罚款额度,偷吃现象就少了。酒楼禁止偷吃,是出于管理的需要,凡是偷吃都要罚款2000元的规定是否合理呢?再说,当时洗碗工喝粥是领班允许的,本不算偷吃,如此罚款是否过重?
从法律的角度看,按照现行的法律,所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不能对员工罚款。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不能克扣员工工资。洗碗工喝一碗粥被酒楼罚两千元,这明显是违法的行为。
从人本的角度看,用人单位要有以人为本的思想,人是有人格尊严、生活体面的需要的。虽然用人单位有管理的权力,有管理的相关制度,员工需要遵守管理的制度,但制度的要求如果过于刻薄、尖酸,恐怕不合适,员人会有犯错的地方,也会有各种缺点,因一个小过失就加以严厉处理,处罚的结果不近情理,没留有余地,恐怕会适得其反。从心理的角度看,这很容易造成一种负面的情感:失去归属感,用人单位让员工没有归属感,就不会真正热爱单位,没有热爱的心态面对工作,工作效果不会很好;员工工作的时候会感到紧张、压抑,造成身心焦虑,可能会诱发心理障碍,没有健康的身心,不会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心理学有一条规律,压力适度工作效率最高,压力过小或过大工作效率都是低的。
洗碗工喝一碗粥被酒楼罚两千元其实是一种“周扒皮”思维,疏远人性,得理不饶人,更可能是一种变相克扣的阴谋。这样的用人单位在管理上不会有良好的向心力、凝聚力,更可能储藏着某种压抑造成的叛逆情感,对于需要微笑的服务型酒楼来说可能会诱发管理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