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规则
比赛的场地:
比赛场地是9-11公尺以铺木板的地板为原则,其周围应有1.5公尺以上的余地作为外围线,各线幅宽度为5-10公分,以白线为原则,中心画30公分的直线.
比赛的形式:
1.比赛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两种.个人赛原则上是以三支决定胜负.在比赛时间内取二支者为胜,在限制时间内只有一方一胜时,以此为胜.在限制时间内不分胜负时,再做延长赛,以先取一胜者为胜.但也可以用判定,抽签的方式来决定胜负而停止比赛.
2.团体赛参加人数有5人,7人,9人.分积分赛和擂台赛两种.积分赛是由胜者之多寡来决定,胜者同数时已总击数多的为胜,总击数同数时由代表战来决定,代表战有一胜负和三胜负两种.擂台赛三胜者继续比赛,先使对方全输为胜.比赛的编排有淘汰赛和循环赛形式,有的初选用循环赛而中途用淘汰赛.比赛时间5分钟以内,延长赛3分钟以内,时间因参加者的年龄及技术程度而异,由每次的大会决定.
3.裁判员,主审1人,副审2人,有效击刺和犯规的判定三人有同等权力.另外,主审作为职员间联络.
4.以上的要求三是对于在技术上已经有基础者的比赛规则,其他还有不同的比赛方法.
有效打击的部位与判定:
剑道的有效打击部位为面部(包括正面,左右面),刺喉面,腹部(左右腹),手部(左右手腕),以上均为身体的要害部位.
判决认定:所谓有效打击的认定,要依打击时的气势,间距,机会,打击位置,打击力量等条件的符合,来认定是否为有效打击.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