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問:
能談談您對“人法天,天法地,地法道,道法自然”的理解嗎?
答曰:
當然能談,我注釋的《道德經—老子如是說》裡面就談得很清楚。
老子的原句應該是:“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裡的王是指古代國家的主宰—帝王,“王法地”是指帝王應心能載物,心量應該特別博大,應效法大地那樣承載萬物而無偏私;“地法天”是指大地是遵循著自然法則而存在的,天指自然法則,而非是藍天白雲那個天;“天法道”是指自然法則與無為大道是相切相合的,清淨無爲恒古不變。“道法自然”是指無為大道與自然法則相融不違,沒有有為的分別與執著,萬事萬物皆其隨順,若違逆自然,即非道也。道本身就是自然,因為無為,非人為主觀為之。得道的聖人因生活在世間,雖然也會生起念頭,但只要對念頭不分別、不執著、遇事隨緣,隨順衆生,隨順萬物,這就是順其自然,道法自然,聖人的道心就能永遠保持。不是說得了道的至人(真人)、神人、聖人就不産生念頭了,只要生活在人世間就會有念頭,除非涅槃,寂滅了,永遠保持住這個不生不滅的性體,佛教稱法身。聖人出現在人世間,一樣有念頭,但聖人不分別、不執著,有時爲了方便,聖人也會分別,但不執著,有道之人是有而無有,生而無生,分而無分,永遠保持一個清淨道心。
中和道人於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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