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宗“全国土地闲置18万亩可满足800万人居住”的新闻见诸形形色色的媒体,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关注,这宗新闻诉求的目的十分清楚!
但是,如果深入分析,这是一种害人的观念,是一种打着高尚、合理诉求的无知和愚昧。
一、这样的思路可以用于其它经济领域吗?
如果套用这个新闻的思路,我们是否可以说“全国库存各种布料18000万米,如果做成服装,可满足800万人缺乏衣服的问题”,显然,这样同理的“造句”是荒唐可笑的。
那么,我们需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
在其他经济领域中正常的现象,为何到了房地产就不正常了?
有人或许说房地产属于生活必需品,那么,服装也是生活必需品,为何就天壤地别?
房地产属于经济现象吗?如果属于经济领域,为什么我们非得把房地产特别化?
谁允许我们把某种常规经济特别化?
二、土地闲置的一些原因分析
人们只要看到土地闲置、房屋空置,就联想到炒作、联想到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就妄图采取极端主义的方法解决问题,这篇文章只是这种惯性思维的代表作。
我不否认有炒作原因带来的土地闲置现象,但是,如果没有腐败,土地属于正常交易,相信主观炒作的现象并不会特别多,因为炒作意味巨额资金、资金沉淀和相应失去发展的机会成本。
如果出现下面的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因为市场前景不好,开发商放慢开发节奏,有何不可?
开发商需要战略土地储备,有何不可?
某些企业因为出现运营阻塞,如股权纷争,项目因此被搁置,有何不可?
政府出售的土地拆迁不是很顺利,导致土地不能移交,有何不可?
既然只要是经济领域,就一定有循环、有处于不同阶段、不同状态的资源(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成品中还要区分在仓库的、在商店的、在消费者手中的,在消费者手中的还有被使用的、压箱子底的))、有一定失败概率……那么,在房地产领域,为何资源都一定是在消费者手中的?而且都必须是消费者正在使用的?
三,解决之道
在过去的十二年时间,中国房地产6次调控,前五次都已经证明折戟沉沙,第六次也看不到成功的迹象,而且措施荒诞,根本原因之一是社会过于把房地产特别化了,更多地情绪化、政治化审视房地产问题,导致了房地产的怪异化,调控多属于治标不治本。
这种境况恐怕是空前绝后的。
我认为应该有如下的解决之道。
首先,摒弃空想社会主义式的房地产,允许一定数量的土地闲置;
其次,尊重企业的正常行为选择,在市场前景不好的前提下,企业放缓开发节奏无可厚非,总比硬着头皮“寻死”好,希望企业在市场不好的前提下仍然积极加快节奏,增加供应实现降低价格,属于精神不正常的思维,如果希望企业加快开发节奏,唯有增加其过慢的机会成本才是正道;
第三,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我们不是有两年不开工收回土地的约定吗?按照这个法律执行就好了。在合法的前提下,土地储备在开发商手里,还是储备在政府手里,从宏观经济角度没有区别,为什么总有人想不开做杞人忧天,觉得储备在商人手里就天塌下来,储备在政府手里就高枕无忧;
第四,自己家的孩子自己关上门去管,不要自己家的孩子出现问题,打别人家孩子的屁股。有些土地闲置可能来自于招商引资、土地财政等土地制度弊病,这些问题是所有者的责任,需要改革所有权制度、行政管理体制,不能把所有权制度的内部问题,转移给外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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