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2009-04-08 10:49:25)
在一个问题面前,彰显了我们文化建设的不成功。
由于社会问题日益严重,人们变得越来越自我,有人曾经总结了“公共汽车”现象,没有上车以前,希望车上的人向里面挤挤好让下面的人上来,上来以后希望下面的人等下一辆,可惜社会没有向人们希望的那样发展。
事情想着更可怕的方向进展,人们自我到了“让一切为我服务”的走火入魔程度,比如,很多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非常随意地截取证据、非常随意地使用指标,人本来对世界认知的能力就十分有限,即使主管想把一件事情阐述清楚,还经常南辕北辙,如果主管故意(包括潜意识放纵)放纵自己的情绪,“妖魔化”地使用信息,问题就更加严重了,于是,我们会把一些经济指标变成魔鬼,目前的“房价收入比”就是其中非常明显的一个。
我认为使用这个指标必须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否则,就会让“房价收入比”变成情绪的泛滥。
第一,把收入定义清楚--单纯使用统计年鉴的城镇居民收入可能会失真,谁如果想用这个指标出成果,可能首先拜托要拿得出让人诚服的收入数据;
第二,把房子定义清楚--标准面积、标准地域和价格、标准房屋形态(是否成品房、是否含税价格);
第三,现阶段但凡区位重要一点的城市,都有高达50%以上比例的外来人购房,换句话说,使用这个指标说事的人,要对“市场价格的需求范围和收入人群的统计范围”进行考虑,然后有修正和说明。
如果对上述三个问题没有下功夫,就信手拈来现成的数据,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不负责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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