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从与合肥有关部门通话谈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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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宏友抢话筒事件 |
分类: 时事热评 |

近日,庐江中学学生“抢话筒”事件在全社会产生极大的反响。这源于“知名教育专家”、合肥师范学院副教授陈宏友在庐江中学做“励志报告”时,因公开讲“
关于陈宏友的不当言论,虽然网上有其个别“同类”认同;然而,受到所在单位合肥师范学院当晚“停课”处理,以及绝大多数网友的口诛笔伐,活该!错有应得!窃认为,这是“抢话筒”学生和广大网友在见义勇为,是维护新中国教育事业尊严和有爱国情怀的青少年一代形象的正当防卫!
同时,作为一名有着超过40年从教经历的退休人员,笔者于2月23日上午,连续多次给合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合肥市教育局拨去电话,但始终显示“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最后终于拨通市政府主管秘书室的电话,并就庐江县政府新闻办《情况通报》中“事发后,合肥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庐江县成立调查组,对庐江某中学把关不严,予以调查问责”请教几个问题:
第一,谁更了解陈宏友?是长期聘用他的合肥师范学院,还是只请他做一两次报告的庐江中学?请问,到底应该由谁来把关?
第二,名师头衔有欺诈,还是当今“专家”、“名师”就是这个素质?陈宏友拥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特聘专家等17个头衔。是谁评的?谁聘的?请问,到底应该由谁来把关?
第三,学校相信当地政府和教育管理行政部门有错儿吗?学校请的可是庐阳区的特约督学、区教育局特聘的教育教学指导专家;而不是学校的书记、校长“私下”巴拉巴拉脑袋就请一人上台的。请问,到底应该由谁来把关?
第四,“疑罪从有,还是疑罪从无?”“疑罪从无”是现代文明社会中一种科学的法制理念,是保护广大人民的一项深层次法律原则和思想,其目的就是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请问:还没有调查,凭什么就定性学校“把关不严,予以调查问责”呢?
客观地讲:教育界不惜“以首先处罚下属和教师的方式”表示“重视”、博得学生和家长的谅解,以求得息事宁人的做法已成为“懒政”的一种习惯。网易2021年2月16日,刊出《言论不当!宁夏永宁中学教师受罚,校长全县通报,为何?》,2021年12月26日,百度刊出《教师跟学生发生纠纷后,为什么都是处罚教师,原因何在?》,这给管理者提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现实中,类似情况比较普遍:几年前,北京某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的一节3年级体育课上,教师提醒与他人逗玩不听口令的男生“不听口令做好动作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家长“学闹”迫使学校扣掉教师当月某项酬金,年底还要扣款......。只要一遇到“学闹”家长到教育主管部门等处状告教师,很多学校首先介绍学校是如何如何处理教师的。岂有此理?
如果笔者没记错的话,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士为知己者用。”翻译成今天的现代汉语,大意为“男人情愿为欣赏自己的人效力。”如今,出现问题先把学校领导、教师“扔出去”以“平事”自保,能有几人甘心情愿地献身教育事业?这就是形成今天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教育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二十大”提出的“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建成教育强国”是重要的一项。有关部门应该以勇于担当的精神首先提高认识、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施教”,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在建设“教育强国”过程中团结广大干部、教师首当其冲,奋发图强、勤于奉献;鼓励他们积极献身党的教育事业,高标准、高质量地担负起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