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40”乘客怒怼骂司机的男子点赞(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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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怒怼司机 |
今天,也就是公元2022年12月25日。为什么如此郑重地介绍今天这个日子,并不是一些人想象的那样过什么“洋节”,而是北京140路公交车众乘客怒怼诬蔑并骂司机的一中年男子。这种群起而攻之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义举应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典范。
140路公交车是石佛营东里至北京站东街的一条短途公交线。今天中午12:05许,从北京站东街返回的2629181号(车后上方的红色标号)车行驶到石佛营路站,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上车就骂。原来,他是在站南侧标着多路公交车站牌下等候,见车停在地面标出的“140”候车点,因此骂司机把车开得这么远。至于他到底骂些什么,出于文明考虑这里就不再重复。
霎时间,几位乘客出来为司机辩解,而司机也许习听惯并没有说什么。而中年男子得寸进尺,嘴里仍不干不净。这时,站在后门对面的一老年男子提醒道:有话好好说,不能骂人......。
“我就骂了,怎么着?你tm管得着吗?”
“我告诉你: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社会,不允许你骂人!”
“我就骂,我就骂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再告诉你: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社会,你骂人就不行,骂人就要制止你!”
“我就tm骂,我就骂了!你管得着吗?”
“3岁的小孩都知道骂人不对,可惜了你这么大岁数?”
此时,旁边的一些乘客也指责男子骂人不对。其中,一50多岁的老妪,一边不停地解释,一边把握好尺度批评该男子。直至他说“我知道了”不再说话为止。待到高庙站,男子灰溜溜默不作声地下了车。而后,乘客们纷纷声讨中年男子的行为。
这里笔者不得不说:当今,我国执法机关对于这些蛮横无理践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行为太过于宽容,实际上就是纵容、在鼓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明明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是对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负责。
目前,一些人最喜欢耍横儿的地界有两处:其一,中小学校园内。而且学校还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支持。4天前,《新京报》曝光《课间打闹至一方骨折诉至法院,学生双方及学校均被判责》,理由是学校“在学生打闹时没有及时制止”,“校医到场后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这里让人不得不产生疑问:初中学生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课间休息需要谁来看护、打闹应该由谁制止?国家有规定吗?如果校医能治病还要医院做什么?其二,公交车上。只要在百度输入“骂司机、打司机”几个字,就会出现20类60多页相关题目。
这里笔者不得不说,作为学校和公交车等处的工作人员,应该学法、懂法,用法,主动争取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行业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北京樱花园实验学校一男性家长到课堂上与班主任“理论”,一般学校遇到这种情况往往为息事宁人,向家长“服软儿”了事;而该校领导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报警,家长受到传唤,老老实实向学校道歉求得谅解。
回过头来,再说一些人之所以敢于到学校和公交车上耍横儿,毫不客气地讲: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家长和乘客总习惯于脑袋围着屁股转,自觉不自觉地站在自己利益上选队站。但是,作为一名公民有责任维护社会文明。面对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敢于挺身而出说“不”,人人都应该见义勇为——其实,就是一句话表态之劳。还是敢于“提醒”的老人说得好:公交车是咱老百姓的车——咱家的车,咱不维护司乘人员的合法利益和尊严还能靠谁。司乘人员连说谢谢。但愿全体公交车到处、随时随地出现“140路乘客”,让不文明乘车者真正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