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破解家庭养老难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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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孝顺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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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早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就提出移风易俗工作,明确强调“农村中的红白喜事、人情应酬。应当一切从简,改变原来不合理的风俗习惯。”站在花甲之年的角度,认为今天除《治理方案》规定治理的“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和“铺张浪费”4个重点之外,重男轻女思想是家庭养老的“绊脚石”,也应该作为移风易俗的重点之一。
笔者从小生长在农村,对重男轻女现象与较深的了解:“养儿防老”、“儿子传宗接代”“技艺传男不传女”、“嫁出去闺女,泼出去的水”;更有甚者公开讲“宁看儿子的屁股,也不看姑爷的脸”等等等等,在很多老人头脑里根深蒂固。如今,重男轻女早已突破城乡之界。
关于涉及重男轻女问题的帖子,网上不计其数:有类似《重男轻女的观念伤害了多少农村老人!有的老人老无所养!无奈!》的感慨,有类似《重男轻女现象,财产给儿子,女儿来养老,这样的情况女儿该咋办?》的困惑,有类似《重男轻女观念危害大,这样的人老了有人赡养吗?》的愤怒,更有类似《重男轻女将家产全给了两个不孝儿,孝顺女儿心凉,终无人养老》的报复,还有类似《别因重男轻女留下养老“后遗症”》的规劝......。尤其,抖音中那一个个把住房等财产全部给了儿子,而住在女儿家被赶出门的视频,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
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如今有些老人“各取所需”:在财产分配上,顽固坚持不能便宜外姓人;因此,把5套楼房和拆迁款全部赠与儿子。而在养老问题上,则以子女有同等义务为由,强迫女儿赡养。同时,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在重男轻女习俗下,对儿子从小就偏爱、对女儿的忽略甚至伤害,在她心中留下抹不去阴影。现实中,“割女儿肉”为儿子娶亲、买房的实例不是一两位数。
如今,移风易俗就要破除陈规陋习。家长须懂得男女在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等方面是平等的。鉴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以及“谁养老送终,由谁继承遗产”的约定俗成,老人应该以遗嘱的形式将财产作为自己养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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