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无故背债, “24条”何以解忧?
(2016-11-11 08:41:30)《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以下简称“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注:第三款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和债务的约定)规定情形的除外。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近来却引发广泛热议,网络争议层出不穷,司法案例更是将此条文推上风口浪尖,结合本人最近办理的相关案件,实在令人深思。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类似上述案件,以24条为依据判决夫妻共同偿还巨额债务的案例2015年就已超过7万件,覆盖全国31个省。24条被如此广泛的适用,也“孕育”了21世纪“反24条联盟”新群体(特指反对24条的“被负债”而成立的互助妇女组织)。
都说婚姻是女人人生的第二次选择,是幸福生活的导向标,但“反24条联盟”的妇女对此却并不敢认同,对他们而言,婚姻带来她们更多的是莫名的无奈与无助:财产被查封、工资被冻结、列入老赖、孩子无力抚养……
伴随着法治建设的涌流,法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的同时,妇女的地位和价值也逐渐得到更多的提升和认可,但不可厚非的是,司法实践中,男女实质平等仍难以实现。
就24条引发的社会反响为例,目前中国的传统和实际状态表示,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仍占绝对优势,这就造成很多家庭中,丈夫在外赌博、借高利等一系列用于个人的负债行为,通常,一但被法院判决巨额还债,丈夫要么避债逃走,要么无力清偿,债权人一纸执行书要求配偶方全额连带偿还,女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既没有任何签字,也没有任何的追认行为,却要承担被查封房产、冻结工资、抚无力抚养孩子、医疗无法保障……的风险。
面对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失败的婚姻、无力抚养的孩子、难以维持的基本生活、抑郁症、信访、跳楼……一系列社会问题不断滋生,妇女在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同时、更是承担着无尽的精神压力。
24条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不仅仅是个别问题,更是上升法律层面的社会问题。
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必须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相互促进完善。24条的立法原意是维护债权人合法财产权益,提供解决法律实务的合法依据,这一积极作用在实践中的确是值得肯定的。
但同时,又必须承认,法律诸多时候也会滞后于实践,24条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24条认为,婚姻存续期间,除非配偶方举证证明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明确约定为一方债务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显然不利于保护妇女的基本权利。
另一方面,此类案件中,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凭证很多时候都只有夫妻一方签字,另一方配偶尚不知情,如此情况下,却要求配偶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笔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无疑加重了配偶方的义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4条引发的一些列争议,应当引起立法界、司法界、妇联等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立法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及时修订,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