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别律师就是他妈的一颗老鼠屎
(2013-10-08 08:50:58)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职责是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以上这些规定,是任何一个执业律师应当明白的最起码的常识。然而,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作为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北京城下的一些律师,他们在执业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却完全是逆法律而行。
最近发生的被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李某某强奸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本为展示我国当代律师的水平和风采提供了一个绝好的舞台,同时也是一堂对公民进行普法、以增强全民法律素养的生动法制课。诉讼中,个别律师行为确实可圈可点,但律师的整体表现却是负面的,甚至可以说是在给中国律师脸上抹黑。如果中国律师的形象都是当下老百姓心目中对李家法律顾问和某辩护人的印象,那可以说是中国律师的灾难。
李家为了李某某一案,专门聘了家庭法律顾问,还为李某某请了辩护律师。然而,李母却公开要求对李某某强奸案进行公开审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一要求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是不可能被法院采纳的。在律师的顾问之下李母仍然提出了这样荒唐诉求,试问她家的顾问律师是干什么吃的?更有甚者,该顾问律师还信誓旦旦地大造舆论,说有什么颠覆性的证据将在法庭出示。一个律师如此作为,称其“妖言惑众”一点也不为过。在案件没有开庭审理之前,辩护律师就提出要做无罪辩护,此时他没有接触到该案的全部证据,接触到的证据没能进行庭审质证,凭什么就认为被告人是无罪的?庭审没有结束,就将辩护词在网上公开发表,其辩护词本身一钱不值如鸡肋不说,是谁给了他这么做的权利?这些律师嘴角左边批评对方没有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嘴角右边又将受害人的信息及基本案情体无完肤地予以披露,这都是一个律师该做的吗?
律师追求出名,无可厚非。然而,作律师的底线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丢的。如果为了出名,为了赚到律师费,律师就置基本的法律规定于不顾,置律师的职业道德于不顾,置诉讼秩序于不顾,置自己委托人的利益于不顾,想当然地、信口开河地、自以为是地为所欲为,这样的律师还配律师这个称谓吗?干脆叫巫师还恰当些。事实上,这样的律师无论搏得了多少的眼球,赢得了多少的喝彩,最多也只能蒙蔽当事人于一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在网络上遭遇一片咒骂就是最好的证明。
皇城脚下,确实不乏才华卓著、道德高尚、堪称楷模、令同行景仰的律师,然而同样也不乏行业垃圾。本人素来对部分北京律师的表现相当反感。这些律师以为身处京城,就将自己当救世主,遇事四处号令,八方示强。但凡哪个地方发生一起敏感案件,他们便携京城之威,不顾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极尽手段获取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案件。在案件尚未进行调查,更未进入审判阶段前,大肆宣扬政府坏,公检法都坏,且通过媒体网络大肆炒作,让一些不明真相者趋之若鹜,却将自己扮作公平正义伸张者、民主权利维护者,表面为弱者、为法制,骨子里干的却是“钱多、人傻、速来”的勾当。在重庆打黑期间,有成群结队的北京律师在重庆包住星级宾馆,他们就干一个事情,或给重庆本土的律师打电话,或主动到嫌疑人的家里百般游说,声称只要给钱,他们包在最高法院将被告人改判为无罪。那阵势好象最高法院的法官都是他的姑爷舅子,法律就是他家的“三纲五常”。且不论他们是否有这个本事,做律师做到这个份上,他们完全是辱没了律师这个职业,更别说人格尊严了。再说就是,如果哪个律师执业过程中违法乱纪被追究,这些律师便声称要成立什么律师“维权团”,试誓将那个律师捞出来,好象律师就是追究不得,追究了就是对“自由人士”的打压。如果这样做,那法官被抓、检察官被抓、警察被抓,难不成全国的法官、检察官、警察也都应该举标语、喊口号,要求“捞出来”不成?每当想起这些,我就想到一句不该说又不得不说的话,象这样的北京律师,其实就是他妈的一颗老鼠屎,坏了中国律师行业的这一锅汤。
个别北京律师在刑事案件庭审中通过微博对外发布,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不管现行的法律制定的正确与否,在尚未废止的情况下任何人参加庭审活动都必须遵守,何况律师。在美国等不同的发达国家对此都有类似规定。更有甚者,法院派员送达开庭通知,律师却以周末为由拒签开庭通知,给法庭的正常审判活动制造障碍,这就是我们的律师。
这样说,可能许多北京的律师不愿听、不买账。因为这些在北京注册的律师,他们大多不是北京“原著”,在地方执业时他们曾经不入流,甚至连稀饭都喝不饱,到北京注册后他们自认为一夜得道成仙,转眼便不得鸡巴了啦,所以才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可话说回来,重庆的叫花子到北京去讨饭,他就不是叫花子了吗?
我国律师从有到无,从无到有发展到今天,20余万律师不容易,这是国家的法制逐步健全才有律师的出现,作为律师,我们应当珍惜这大好时光。在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过程中,应该扮演一个好的角色。然而北京的律师整成这个样子,其主管机关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应该深刻反思,北京的律师应该深刻反思,我们整个队伍中的每一个律师也都应该深刻反思。
喜欢
0
赠金笔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