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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男,现年44岁,重庆开县人。1999年进入广东汉高粘合剂有限公司,地址位于东莞市虎门。陈志多年来从事化工操作,长期与粉尘、天那水、苯等不同的化学品接触。2013年8月22日由公司组织统一体检,陈志经检查患有肺癌,8月28日送入东莞东华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近7000元,公司报销3000元,自行垫付4000元。因病情逐浙恶化,加之,东华医院的医疗技术等原因,于2013年9月11日转入重庆西南医院治疗。离开时,该司仅支付了人民币5000元。每天化疗用去医疗费达数万元,多次要求该公司支付医疗费,该司以申报程序等理由至今均未支付医疗费。据陈志述称曾要求公司盖章作职业病鉴定,均遭公司拒绝。汉高系德国著名的化工企业,当员工患病本应及时抢救治疗并支付医疗费,系公司的法定义务,但时至今日,该公司均未支付医疗费,该公司即使办了工伤保险,但垫付医疗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仅是法律责任,更是社会责任。今日上午曾致电该公司的谢厂长(13928853468),当谈到公司应及时支付医疗费抢救陈志时,谢厂长很不耐烦的挂掉电话,这就是世界著名的汉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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