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殿,你这个骗子!没有钱你还上什么电视,还吹自己是什么慈善家?!”一位来自大连的妇女,在向青岛慈善人士王明殿索捐无望之后,守在王明殿的小饭馆前声嘶力竭地哭喊着。这是王明殿最近遭遇的“索捐”事件中的一个。王明殿是“感动青岛十佳人物”,2007年以来已有138人上门“索捐”,最多的一天达到了12名,最远的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见本报昨日五版)
类似的“索捐”事件在各地均有发生,我省的林秀贞也是被索捐的对象之一。媒体报道她的事迹以来,她家里已收到许多来信,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希望给点钱和物的,有希望她代养老人的。“索捐”已成为一种发人深省的社会现象。
我以为,与其说“索捐”,不如说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要挟”。索要捐助者为什么敢于要挟?就因为慈善家背着道德高尚的美名。这些人显然抱着这样的逻辑:你既然道德高尚,就不能拒绝一个以贫困的名义向你求助的人;如果拒绝,你的道德就存在问题。道德成为“索捐者”要挟行善者的工具,实在是一种莫名的悲哀!
对于“索捐”,我看可以断然拒绝,不必背负任何心理负担,舆论也无须指责慈善家无情。因为做慈善事业,奉献爱心,更多的应当是一种主动的付出。主动的付出,才能让人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获得心灵的宁静与升华。因为自己做了一些善事,就天天被人堵着门要钱,无论帮还是不帮,心里都不会舒服,哪里还有心灵的宁静和升华呢?再者,慈善家的能力也是有限的,莫说是普通人,即便是富翁,仅靠个人,也不可能应付得了无穷无尽的索取。有多大的能力,帮多大的忙,这应当是民间慈善的一条原则。林秀贞,作为一个普通妇女,能在本村帮助几个孤寡老人已属不易,再让她去帮助天南海北的无助者,于心何忍?
为什么索捐的人理直气壮?为什么本该拒绝的人有时却难以开口?都是因为我们对道德理解的偏差。我们的文化里有一种倾向,就是喜欢把道德无限拔高,一直高到谁也支付不起代价的程度。带着妹妹上大学的洪战辉成了道德楷模,结果他一卖自己的自传,立刻就引来争议声一片;“民工律师”周立太替讨薪民工打官司收取费用,也有人怀疑他的道德信誉。正是在这样的道德环境中,人们才认为,道德高尚的慈善家,就应当是观世音再世,大慈大悲,不能拒绝一切求助。也正因如此,索捐的人在被拒绝后竟然破口大骂,而做慈善的人面对难以承受的索取却不敢说“不”。
当道德成了一种“苛求”而不是“追求”,谁还敢积德行善?想当初,那些善良的人们对身处困境的落难者施以援手,本意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些善事,谁料想后来却使自己陷入了困境。这样的结果显然是对社会慈善环境的一种恶化,对慈善事业的一种消解。
道德是有高度的,但道德高尚与否,不能完全以高度为衡量标准。一个人只有帮助一名失学儿童的能力,如果他做了,就是高尚的,其他人听说了也跑来求助,他帮不了,也不影响他的高尚。这才是道德应有的高度。现在一些人不敢做善事或者做了也保持低调,某种程度上正是怕被架上高高的道德神坛。
高处不胜寒。还是别把道德拔得过高,以免让愿意行善的人们被“道德恐高
症 ” 吓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