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胜诉是因为于正抄过了头!
(2014-12-26 2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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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桥段人家胜诉于正 |
分类: 大谈时事 |
本来觉得琼瑶太矫情,人家学习你一点桥段,你激动个啥?
还不是仰慕你嘛。
等我了解了具体内容后,晕倒,难怪琼瑶老阿姨死活不肯罢休。这要是不和于正拼老命,全世界人都把我琼瑶当老傻逼了。
其实,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对于靠写字维生的人来说,哪里有那么多自己的东西,东抄西抄的一般来说都是难免的,为了糊口,也为了糊读者,有良心的作者不多。更可况拍戏,拍来拍去还不都拍些个垃圾给无聊的人看。
但一般来说,这种抄来抄去的都不会太成问题,似是而非的抄袭,很难定义,被抄的人有时也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因为这方面的维权添麻烦。
如何定义这是抄的还是自创?除非你大段全部文字照抄不误,那就可以定罪告你丫的。但人家如果经过改写,那就不好定义了,但改写也有一个限度。
打个比方来说,原作者写;范冰冰是范跑跑的妹妹,抄袭着写,李冰冰是李师师的妹妹。这种借鉴了穿越思维的手法就不能说人家抄袭。
但是如果原作者这样写:范冰冰是范跑跑的妹妹,范冰冰投资了一部谍战片让自己的哥哥当第一男主角,没想到一炮而红,票房超10亿,还得到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就在去往奥斯卡之路飞奔的时候突然被香港电影大佬洪金宝暗杀了。
抄袭者这样写;李冰冰是李师师的妹妹,李冰冰投资了一部神话剧,让自己的姐姐当女主角,结果不负众望,大赚20亿,还得到金马奖最佳女主角提名,就在她高高兴兴准备到台湾参加颁奖仪式的前一夜突然被,被大陆娱乐大鳄赵本山暗杀了。
这就是于正的抄法。
通过这个例子,这只能说明傻逼于正连抄都不会抄,通常这种局部桥段抄袭是很平常的,但只要会巧妙的遮遮挡挡,还是可以蒙混过关的。而余正这个傻逼是铁着脸抄,因为他觉得抄是正当行为,大摇大摆的抄,连遮羞布都不要了,顶着风作案。你看韩寒的后会无期抄的多好,东抄一点西抄一点,不单独抄一家的,还抄老外的,这样大杂烩人家也不知道谁懒得来烦你。
而于正这个傻逼,摆明着欺负琼瑶,老子就抄你,抄光你,你怎么滴?最可恶的还有,在人家老阿姨不断哭喊之下仍然我行我素,连句软话也不说,这是逼人家和你拼命嘛!!!这下好了5百万掏吧,钱多就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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