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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和睦叫契约

(2013-09-08 00:01:11)
标签:

杂谈

篇文章

法律保护

日本人

民族

分类: 大谈时事

有人在网上编了一个段子,说是一对母子在外用餐,孩子才5岁,因为太调皮搞恶作剧弄脏别人的食物,因此而被人用筷子打了手,于是爆发了母亲护犊子和那位打了她孩子的食客之间的一场战斗。

围绕着这个段子,网友们展开了激烈的评论。

本来我认为这些都只是个人观点而已,不足为道,想必各家所言自有其理。但细读评论之后,发现网友们几乎一边倒的支持打孩子的人,偶有提到打孩子虽然不好,但也认为这是个好的教训。
说真的,当时我就震惊了,这里面有情绪,有一种很深的情绪在控制着至少也是影响着人们,而情绪总是带来真实而强烈的但却不一定是正确的认知。

于是我就想认真谈谈自己的看法,也把自己之前微博的一些观点理顺一下,并稍作补充。

因为我可以根本不信整个打孩子事件真实发生过,但我却不得不震惊于网民们一挑就起的真实的愤怒。


首先我要讲一个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一件没有极品人物在内的真实事情,自然而合理的小故事,没有争议,也是没有炒作价值。但至少可以做个比较,因为这样才是真实的生活。

我遇到过类似的事情,那次我和太太带着我们5岁的儿子在外用餐,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很调皮,而且半懂半不懂的,有时真是很难管。吃饭的时候他也是边吃边玩,当时他手里正摆弄一张餐巾纸。我太太训了他,让他好好吃饭不要再玩了,孩子就说,好好好,然后把餐巾纸一揉扔了出去,这一扔不巧正好扔在邻座一位女士的菜盘里。

我这人搞研究金属工作的,除了在实验室融化合成金属之外,对于常生活中很多事都表现的反应迟钝,看到这种情况,当时我就震惊了,一时又不知该如何处理。而我太太在这些方面就比较灵活,她一把抓起孩子走到那位女士跟前要求孩子道歉,孩子也自知有错就乖乖道歉了。此时那位女士已经自己把那张餐巾纸从盘中移去,脸色非常难看。

也许本来那位女士想说什么,但看到孩子已经道歉了,她又把话咽了回去,只是苦笑了一下:"算了,毕竟还是个孩子"然后我太太也跟着孩子一起再次表示了歉意。这时我看到那位女士脸色已经好多了,反过来安慰我太太:"不要紧,不要紧,东西还可以吃,没有弄脏嘛!"看到那位女士这样好说我才松了一口气。

气氛轻松后,我的头脑也开始慢慢正常运作起来,那副呆若木鸡不知所措的表情也渐渐褪去,半张着又说不出话的僵硬的嘴巴开始恢复弹性。此时我觉得自己身为一家之主,在这种情况之下怎么我也得说上两句吧,可是该说的都说了,于是,我直愣了愣的走到那位女士跟前说道:"你这盘我来吃吧,我重新帮你买一盘"

其实还是可以想象当时我的憨态,反正当时我这么一说就惹得周围人哄笑起来。过后我太太也没忘了数落我一番:"你要帮人家再重新买一盘可以,但为啥还说那盘旧的"我吃",真是个九毛九"。虽然我内心依旧倔强的认为我的方式正确,但被太太这么一说我只有耷拉着脑袋表示接受。 事实证明合理的并不一定就合适。

然后我就思索起来,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天朝,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是不是我太太也会很环境化的认为孩子做什么别人都不能把他怎么样,而那位中年女士是否也会因为别人侵犯了她的利益而破口大骂呢?

特别是今天、当我浏览了,此下众多网友的留言之后,当时我就震惊哦,打!打!打!打孩子,打母亲,还有扬言出人命的,而实际上,文中的食客已经开打了孩子两次了。。。。。我们处在一个彻头彻尾的暴力环境之中吗?


就这篇东西里所提到的,首先是孩子的家长犯了一个低级的错,在孩子第一次动别人食物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出手阻止孩子的进一步胡闹。但是这位家长没有这样做,反而因孩子被筷子打了手而生气。孩子被打,作为母亲自然会反应强烈,但如果只是心痛孩子却不顾被打的原因,这样的结果就是给孩子传递了一个极端错误的信息,就是咱们"吃亏了"。凡事对自己吃亏的部分耿耿于怀,对自己不对的地方视而不见,这种心态是如何养成的?

《加勒比海盗》这部电影大家都看过吧,里面有一些片段,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是关于"谈判"。当海盗举刀要砍人的时候如果对方大喊要谈判,那么砍人的海盗就必须停手开始谈判。这样的镜头出现过几次,当时看得觉得好笑,和海盗能谈个球呀?

为此我还专门在网上寻找了一些关于古时欧洲人关于"谈判"的历史典故,读后才发觉电影上的"谈判"不只是一个看似有点滑稽的片段,这是当时欧洲海盗们的一种共同契约。

共同契约的产生不是一天两天的,这是要经过长时间多实践而得出的被认为合理的处事方式。离开了某种契约海盗或许无法生存,这也许就是盗亦有道的说法吧。

回到整个人类社会来说,我们更离不开一些必须共同遵守的契约。
这就象生命得以健康稳定的基础,是水、是空气、是食物,而建立这样的影响全人类契约更不是一朝一夕的,是必然历经了无数的挣扎考验才得到的,一旦形成则不能轻易更改,比如说,人与人之间除了彼此尊重,更要尊老爱幼、不能忘恩负义、禁止乱伦等等.....

为了强化稳定也为了自我保护,这些契约大部分被在人类社会中制定成法律,但没有任何一部法典是可以面面俱到的,法律之外的社会共同契约依然有它存在的必要,用来抵消人性私利的膨胀,而这些法律之外的契约同时也是脆弱的,不断的受到来自人性堕落面的挑战。
而某些契约一旦被毁就很难再有恢复的可能,例如古时候对女子三从四德的要求如今已经不复存在。

世上再严酷的法律也是会有妄为者触犯,而这毕竟是凤毛麟角,但如果是人人都犯的法规,就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了。

对于法规之外的社会契约也是如此,一种社会契约的毁坏,一旦被大多数人认同,那么这个契约所形成的整个关系链也就自然崩溃了。

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不认为和孩子的家长交涉会有结果的缘故,而且,人们的这种想法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如果一个值得花精力去交涉的家长又怎么能容忍和纵容孩子这番无理取闹呢?所以没有了对社会品行契约的信任之后,所采取的行为就是自身行为的失控。
你看,这里整个社会道德契约链早已绷断。


而这种习惯并非只发生在这对母子身上,那位打孩子的食客也存在这样的心理,那个孩子动了我的食物冒犯了我,就该受到惩罚,我揍他是天经地义的,谁喜欢自己的食物被别人乱动?似乎这才是一种普通的俗约,人人遵从的俗约。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提到可以因为孩子的无知不懂事先和家长交涉的时候,立刻就有不少人人告诉我,这个跟本行不通。原因就是这个社会也许根本不存在一种叫做评理交涉的共同契约,至少也是被遗忘了。

其实说到现在我还没说到问题的关键之处,这个关键之处就是各自坚持自己的道理,缺乏公共道德意识,公共道德是需要一些个体的牺牲的,但大多数国人却会反问,凭啥?孩子的母亲总认为孩子是不董事,作为大人不能为难孩子,爱孩子是一个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志,这就是一种社会宽容,享有这样的宽容虽然没错,但文中所提到的妈妈显然已经把这种宽容滥用了。

一个连孩子都不能宽容的社会,我们还能指望什么能被宽容*?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这就是成人们展现在孩子面前的世界?l孩子们长大后这种标准就影响了他们的是非观。受到了委屈而不能决绝的则会毅然采取各种极端举动,没有被社会宽容过的人,尤其没有被成人世界宽容过的孩子,他们的心悲惨的很冷酷。


这个问题,单从某一面找都是欠妥的。我们应该知道一个大约6,7岁的小孩(估计)无论做什么他不可能是带有恶意或善心去做的,他们正处在认识这个世界的过程当中,所有的举动都含有试探好奇的成分,所以对于孩子的行为除了事前教育指导之外我们也必须事后包容,一个爱孩子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有希望的民族才是优秀的民族。




原谅是必须的,但一定是有条件的。打孩子的人的行为已经存在攻击性了,这不是给孩子一个教训的问题,而是一种报复和泄愤,对待孩子这样做显然不合适。如果你认为这个孩子弄糟糕了你的食物你就该和他的家长交涉,赔偿或是教训孩子该有家长来做。伸手就打这是什么素质?从未被以礼相待,所以


我强调不能以孩子作为泄愤的对象,这是需要一定气度的,这种气度是来自修养和智慧。否则,毫无怜悯心的人任何的利益之争都会使人不择手段,山西幼童被挖眼的类似案件就不会令人费解了,一切都可以作为发泄的对象,底线呢?没有,只要能触及到的,就是能下手的,理由就是自己受到委屈。

如果这件事不是有人故意臆造出来为了吸引话题,那么事件中的母亲是堪称圾品母亲了,注意,是垃圾的圾。这个妈妈是应该受到指责的,但令人不安的是有这种母亲心态的人在这样的社会中并不是少数,那些支持打孩子的人本质上来说都犯了和这位母亲同样的错误,自以为有理,且得理不饶人。人人都这样,社会就没有了宽容。没有宽容,路,就会越走越窄。

谈到个人的容忍能力与创建宽容社会的关系时,我想到了我们的对手邻国日本,日本本来也是一个非常落后的亚洲国家,但在被西方国家开智之后,却能以惊人的速度远超其余亚洲各国,甚至于成为世界顶尖国家之一。

日本不但在经济上是个高度发达的国家,而且社会文明程度之高也是少有的,凡是到过日本的人无不对日本社会的高素质赞不绝口,而这种高素质体现的就是高度的自律。日本曾在二战时期带给世界以深重的灾难,以弹丸一个岛国之躯横扫了几乎整个亚洲,并于太平洋上和强过自己数十倍的美国进行了一场真正的较量,日本是个坏蛋国家,但不能不说他是个强有力的国家。另一方面,在这个对外侵略成性的国家内部却犯罪率惊人的低,世界上法院最空闲的地方日本算得上一个,全国每年的诉讼案件只有其它一些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这和日本人对社会契约的严格遵从是分不开的,遵从社会契约是需要自我牺牲的,没有自律任何契约都是空话。而对社会契约的遵从,近看利人,远看利己,最终则是利人利己。

这种严格的律己心态让日本人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多数是采取自检的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中国人则首先采用不能吃亏的自保方式,总是能将小事闹大,大事闹爆。

在十四世纪日本政府甚至颁布过一条恐怖的法律:凡是把纠纷闹大的双方一律砍头。在日本人认为,有地种有屋子住、有饭吃有衣穿,如果还要闹纠纷就是大大的不可理喻。

也许有人会认为,那么日本人就是这样被严酷的法律所管制出来的,你可以这样理解,但我觉得,一种法规的制定和能够实施,其必然有着广泛的民意倾向。

对于那个打孩子的食客亦是如此。母亲不能仗着自己的孩子小就可以打扰别人而不用负责。那么打人的食客也不能说管他是小孩还是大人,凡是侵犯了我的螃蟹坏了我的美食的人就该受到惩罚。其实,两方面问题都有解决的方法,只是都不自律。不肯退一步,哪里是海阔天空?
我同意,不是单方面的,而且也不是双方面的,而是整个社会全方面的,这就是民众素质的问题。这么说太装逼了吧,其实还真就是这么回事,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社会民众自然不会相信法律,一个不受良好品行惠及的民族自然也不会怀善尊德。有人说,和家长谈,有个屁用,在咱们这里就得这么揍。这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是个孩子,说什么我也不会动手去打他耳光,家长在边上就跟他家长谈嘛,其实这篇文章里的母亲如果不是杜撰的也是极少数,多数人早就把孩子拉过去教训了,但这篇东西却通过这位极品妈妈激出国人凡事不肯吃亏的心态,持这种心态的则是大多数,就是评论中那些对孩子不依不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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