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舟不能背离职工之水
本报评论员 王任辉
7月24日,国内著名民企建龙集团重组通化钢铁集团时遭职工反对,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围殴致死。集团子公司通化钢铁停产11小时。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
据7月27日《新京报》
员工打死了自己的总经理,让人扼腕痛惜的惨剧!不管有什么理由,参与打死通钢集团总经理陈国军的职工已经涉嫌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处。但这个罕见的恶性事件也给人留下了许多疑问和思考。这样的结果是怎么造成了?
事发后,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集团将永不参与通钢集团的重组。这意味着通钢集团职工的抗争取得了胜利,遗憾的是用总经理生命换来的这个决定,代价有点大了。按理说,企业重组乃企业经营战略的正常调整,为什么通钢集团的重组却遭到了绝大多数职工的反对?
建龙集团控股通钢集团,显然有点“蛇吞象”的感觉,因为这二者实力相差并不大。而且在此前的第一次入股重组中,建龙集团并未获得预期的成功,要不然,建龙集团为什么会在今年年初轻易退出?
此次建龙集团要彻底控股通钢集团,意味着通钢集团所有人的命运将掌握在新老板建龙集团手里。此举则给通钢集团的职工们平添了许多的担忧,比如,建龙集团控股后,人员如何分流?会不会出现大面积的裁员现象?被裁掉的职工的合法的权益如何保障?……遗憾的是,这些事关职工命运的现实问题,竟然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事实上,从建龙集团第一次入股通钢集团时,就为今后的失败埋下了种子。因金融风暴出现亏损后,建龙集团全然不顾职工利益果断从通钢集团撤股。而当目前通钢集团出现盈利时,建龙集团又杀回马枪要来控股通钢集团。这样不义的之举,通钢集团的职工能欢迎?而让通钢集团职工工资一度减到每月人均300元的、向职工发出了“下岗”威胁的也就是这个建龙集团。就这样,在通钢集团两次被参股、控股过程中,职工根本没有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和机会,更别说参与决策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被有关政府部门、被建龙集团漠然丢在一边。话语权不平等,参与权不平等,决策权更无从谈起,自始至终,通钢集团职工的利益诉求被居于强势一方的建龙集团肆意地践踏了,遗憾的是政府有关部门也袖手旁观而毫无作为。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如果说,企业是一条舟,那么职工就是一江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不论改制,还是兼并重组,凡是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时,任何企业行为都不能漠视企业职工的诉求和参与,更不能借兼并重组之机损害职工的合法利益,否则,还有更多的企业要步建龙集团的后尘,注定要栽倒在职工维权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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