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豆腐渣工程的倒掉
王任辉
27日6:00左右,上海莲花南路莲花河畔小区一幢在建13层楼房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目前,有关部门正加强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检测。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见本报昨日01版
拆除中倒塌大桥的灰尘刚在湖南散尽,尚未交工的楼房又在上海倒塌。所有人的心都为之一震:这样的事故怎么不停?此类事故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
由于此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
除造成一名民工死亡外,事故未酿成居民伤亡事故,这也算不幸中万幸了。但绝对不能因此而放慢对楼房倒塌原因的调查处理的速度。既没地震,也无其他外因破坏,13层高的楼房怎么一下就整体倒塌了呢?
有人认为,事故与工地开挖车库等因素有关,还有人认为,事故发生与该楼盘附近的淀浦河河道南侧防汛墙损坏有关。不管是不是与这些因素有关,但作为居民楼建设,这些与安全有关的因素,从一开始立项、规划、设计直至工程施工,都应列入最先考虑的因素。难道是有关部门“疏忽”了这些?或者考虑到了却根本就没当回事?
如果真考虑了这些因素,那么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部门能逃脱干系?我们还有一种怀疑,这个工程在起初的招投标中有没有问题?比如,不具备投标资格的开发商却“意外”中标?开发商有没有相应的开发资质?开发资质是否存在被转让的猫腻?施工单位是否具有施工资质?是否还存在着资质管理、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失职、渎职因素的存在?
尽管楼房倒塌的真正调查结果目前还不明确,但哪一次豆腐渣工程酿就的事故中排除了“人祸”的因素?尚未通车就垮塌的湖南凤凰县堤溪大桥、正在拆除中垮塌的株州高架桥,哪一次恶性事故不是“人祸”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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