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举措对破解城管矛盾的标本意义
本报评论员 王任辉
已执行11年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订。记者获悉,《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的人性化管理条款。南京将陆续接受四大类摊点的申报,为1万多个“规范”后的摊点发临时摆摊许可。
据4月29日《现代快报》
将“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做法,这当然是一条人性化管理的举措,它无疑为破解尖锐的城市管理矛盾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模式。
必须承认,城市管理在全国各地一直都是一个难题,城管执法人员与摊贩之间的矛盾也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而且这种矛盾不时有激化现象,2006年8月11日下午,北京海淀城管队长李志强和同事在中关村科贸电子商城北侧路边执法时,被卖烤肠的摊贩崔英杰持刀刺死,至于在执法中,摊贩被打也不少见。粗暴的执法、简单的抗拒都无助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尖锐矛盾。
4月29日的《广州日报》报道,在深圳城管练士涛被刺后,练士涛的上级司、新安街道执法队江队长称,鉴于连续发生的城管队员受伤事故,执法队已经开始陆续添置防刺背心,要让每名一线队员都能穿上。问题是,即便城管队员都穿上了防刺背心执法,就能解决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尖锐矛盾?
有一个现实问题是,当城管人员与摊贩发生矛盾时,大多民众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摊贩报以同情和支持,甚至不问原因而指责城管人员。不想评判民众的对错,但是要破解城市管理中的矛盾,有必要首先以理性的原则厘清其中的症结所在。
不可否认,城管队伍中的确有害群之马,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而诺大的一个城市也需要管理,如果摊贩可以在城市各处任意摆摊,既影响市容环境,也影响居民的交通出行。许多城市不是没有给摊贩画定摆摊的地段和时间,只是摊贩不愿执行罢了。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文明执法而摊贩不听还是无效果,要是查扣摊贩经营工具,势必又引发冲突。这就是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面临的尴尬现状。
对这样的现状,许多人指责城管人员素质低下、不懂公共管理等。可能存在这方面的原因,但这绝对不是问题的焦点。真正的焦点是,城管部门被赋予了管理城市市容和秩序的职能,而摊贩摆摊则是为了生计,这二者从本质上就存在对立和冲突;但是,城管部门又解决不了摊贩的生计问题,甚至画一个摆摊的地点,城管部门一家也说了不算,所以只要只执法,双方就有矛盾产生。所以,要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城管与摊贩的尖锐矛盾,就必须在城市管理与摊贩生计中探寻一种而者都能兼顾的模式,否则,任何情绪宣泄式的漫骂或无理性的指责都于事无补。
显然,南京市的做法对解决这种根深蒂固的矛盾提供了一种模式,那就是: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的前提是保证摊贩们的生计问题。否则,任何一味地对摊贩地堵、截、赶等执法方式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很有可能激化矛盾。但保证摊贩的生计问题,单靠城管部门一家显然不可能办到,要破解这个难题中的难题需要政府出面,统筹解决,也需要土地、规划、建设、劳动、城管、公安等部门联手,根据各自职能加以规划、引导,从根源上保证摊贩的生计,逐步使摊贩的经营做到文明、规范、有秩序。但在实现这个目标中,对与摊贩每天打交道的城管部门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从管理型过度到服务型、如何做到人性化执法则是最紧迫的职能要求。
南京的人性化举措为破解城管矛盾探索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标本,现在的问题是:各地政府能否拿出创新的思路和勇气来解决城市管理中这个根深蒂固的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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