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田埂评说:“上莫门”带给现实社会中的10大反思

(2010-08-07 13:26:21)
标签:

杂谈

      田埂评说:“上莫门”带给现实社会中的10大反思

连日来,一直在关心本地一个上莫村农民上访,反对本村一个污染事件的进展,也想写点东西,但是考虑到既不想火上加油,也不想下车伊始,于是静观其变到今天。

看了不少两方面的言论和舆论,今天想谈点个人看法,或者说由此而引出和带给现实中的一些反思和启示:

1、               决策失误。

一个村,要壮大村级经济,要带领农民奔小康,从理论上讲本没有错,关键是招商引资时发生了问题。我认为,农村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关键还得围绕着“三农”做文章,譬如发展效益农业、倡导设施农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等。而就凭你一个村委会,在到处都是农田的农村里,搞什么“高科技”、“科技化工”等?你有多大能耐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管好这些企业。

启示:不管任何单位或者村委会,在招商引资时,一定要脚踏实地,根据自身条件而慎重决策。

2、               偏听偏信。

在上莫村要开设这样的企业,我想在当时,村民委肯定也了解过关于污染的情况,当时可以想象到,该企业肯定是信誓旦旦,保证不出纰漏,殊不知,此类事情终于发生了。

启示:外行怎么能够领导内行,或者说,“门外汉”怎么能够了解这些化工企业的“内部潜规则”。

3、               急功近利。

如果我说村干部在招商引资中是急功近利,还是算好的,如果说他们是鼠目寸光也应该。作为一个农村干部,应该知道土地的宝贵,一块好的土地,需要几十年修身养息。今天为了几个小钱,在这些肥澳土地上办成企业,我们先不说在眼前有多少污染和危害,有谁知道,在今后几十年后,这些曾经建过化工企业的工厂土地上,天知道还能不能种植农作物,殊不知,这样的危害是“潜在”的,是“隐形的”,是千秋万代的。

启示:即使今天有利可图,或者不为自己着想,应该考虑到对土地今后若干年的“危害”,也就是为子孙后代想想。

4、               审批马虎。

上莫村的许多村民口中有这样的话,关于“环评”的群众签字有“诈”,甚至说有人代签、具体签等现象,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属实。我想,在整个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马马虎虎,甚至有可能存在着“偷天换日”和“暗度陈仓”的嫌疑。

启示:在现实中,在某些项目的审批中,有可能存在着“马马虎虎”的现象,但是在环境问题上,老百姓愈来愈认真,因此,千万不能存在“马虎思想”。

5、               监管失控。

作为这样一个有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存在于当地,作为环境管理部门,是否存在着监管失控的现象。如果说今天企业可以以“误操作”来搪塞,那么,作为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以“误管理”来回答群众。

启示:本市有许多这样“合法的”、但是需要严格管理的企业存在,对这些企业的监督管理,应该有一个新的“解读方法”了。

6、               屁股坐错。

按照常理,企业排污烧苗了,农民受到损失,作为村委会应该把屁股坐在农民一边,与农民站在一起与企业交涉,共同商量出一个办法,怎么会到头来农民把自己的“娘家”砸了。看来,还是村委会的屁股出了问题,因此,导致上访的现象出现,与早期村委会的屁股有关系。

启示:作为农民的自治组织,一事当前,应该首先考虑如何与农民一起,把屁股坐对了,农民才能听你话。

7、               舆论反思。

     上莫村的事情发生后,舆论有说该企业是“合法企业”,我认为针对这样的事情,作为舆论单位既要“维稳”,也要用脑。从手续上和证照上说,该企业似乎齐全的、是合法的,但是既然群众有质疑,就应该认真考虑这“合法”的真正“合法性”和来历。

启示:现在对“合法”应该有个新的认识:一个对环境有影响的企业,其“合法性”不是看有没有“证照”,而是应该问环境、问大自然。

8、               反应迟钝。

     上莫村事情发生后,到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其实有一个时间过程,但是,就不知道相关村、镇政府和部门,为什么如此迟钝,仿佛不闻不问和冷处理,非得要弄到成为群体事件才匆匆应对,弄的桐乡名声扫地。

启示:老百姓的事情是大事,许多事件都是因为得不到及时处理而酿成事故的,因此,防患于未然,是多么的重要啊!教训啊!

9、               浑水摸鱼。

     纵观整个“上莫门”,不可否认存在着个别人浑水摸鱼的现象,他们借着保护环境之名,撑着维护农民权益的保护伞,施行打砸,其实他们的本意根本没有什么保护环境的理念,就是“泄愤”、“泄不满”。

   启示:大到群众事情,小到民间争吵,总有少数人在里面浑水摸鱼,那些真正维护自己权益的群众,千万不要被他们“群情激昂”的口号所蒙痹。

10、           依法处理。

     如今,整个上莫事情仿佛正在处理之中,希望广大农民首先要冷静,世界上如何事情都是靠“谈出来”的,没有“打出来”的。即使公安部门处理了几名寻衅闹事者,也是正常的,千万别再闹出什么事情来。

启示:在这样的事情中,存在个别闹事者也是正常,处理几个也正常,要正确面对“维权”之路。

         最后,谈点“上莫门”事件的个人看法:

1、  企业停业,讨论赔偿事宜。

2、  重新环评,重新审视企业的污染程度。

3、  企业迁走,还农村耕地和环境。

4、  查明真像,处理几名借机寻衅闹事者,为上莫村农民正名。

5、  举一反三,写出事件总结,追究一下有没有失职、渎职行为,该打谁的屁股就打。

6、  做一个事件预案,为今后我市招商引资、特别是农村招商引资提供“预案文本”。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