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埂说事(224)举报——这条路究竟有多长
本周是“举报宣传周”。今天早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网的新闻中说:重庆市开辟了“密室举报”制度,及24小时临时人身保护,对举报人家属进行保护等制度,向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承诺:密室内绝对没有监控,没经举报者允许,绝对不录音、不录像、不追问实名。此举虽然是尊重了举报者的意念,保障了举报者的个人权利和安全,是一个实在的措施,但是,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举报工作的举步维艰和保护举报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按理说:一个社会就犹如应该大家庭,领导与老百姓,部门与基层都是这个大家庭的成员,如果大家都能够各司其职、平等相处,就不需要、也不存在“举报”这样的事。但就是因为社会错综复杂,人心天平倾斜,就导致了许多职务犯罪的产生。
然而,在防止和治理职务犯罪中,目前除了常常高叫“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文本和条款以外,似乎没有一个根本有效的方法,尤其是一些“警钟长鸣”的腐败案件披露、警示和惩治,仿佛要靠举报者来完成,因此,就出现了一系列的“保护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的制度。然而在今天中央电台中就有报道,曾经出现过的平顶山案件中,举报人被打、被追杀;北京出现了举报人反被刑事拘留等。由此,我便想到,即便有这么许多新的“保护措施”出台,但是还存在着举报人裹足不前,心有余悸的现象。现在分析一下举报人不敢举报的10种心态。
1、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有某种利益上的共享,或者说是共同涉足职务犯罪。怕挖出萝卜带出泥。
2、尽管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的利益分配相差甚远,小巫见大巫,但感到自己已经染指,却无法跳出这条船。怕最后当事人逍遥法外,自己却郎当入狱。
3、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关系甚好,只求相安无事。怕毁了朋友间的“友谊”。
4、举报人想把所举报事实,作为制约和威胁上级或者某个人的筹码,求一个心照不宣,互相关照。怕一旦举报,失去筹码,影响了自己日后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5、举报人与被举报人之间,有着亲戚、朋友、或者是裙带关系,拉不开面子。怕亲戚、朋友、爱人指责。
6、因为曾经对自己有过照应有恩于自己,于是,怀着报答和感恩的心态。怕别人说自己忘恩负义。
7、由于性格关系,胆小怕事,只求太平。怕一旦举报,弄得鸡犬不宁。
8、对某事只知大概,没有充分证据。怕自找那些不厌其烦的“调查、取证、笔录等法律程序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9、深知被举报者朋友多,交际广、有后台、有靠山。生怕打蛇不死反被蛇咬。
10、怕举报部门有人泄露,事情没着落,对方先知道。怕被被举报者捷足先登,让自己早就穿上了小鞋或者被“制约”。
看来啊,要真正做到举报者无畏,除非是逼得忍无可忍。否则,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当然,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人民,最大的希望是没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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