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埂说事(201)“限塑令”能持否?——看其中的10大难题
今天是“限塑令”开始实行的第二天,尽管从许多媒体上看到,仿佛是“花好月好样样好”,而且不少商场确实已经开始实行限塑,但是,如果你避开那些正规的商场,那些有管理部门常常光顾和监督的单位,去一个更加广泛的“用塑”市场去看一看,其情形更为不容乐观。
今天早晨,我特意走了几家农贸市场和随意走几家街头的饮食店,买豆腐、豆腐干、河虾、包子、油条、豆酱等,毫不费劲地提着塑料袋包装的食物回家,而且看到几乎所有的摊点上,挂着一串串塑料包装袋。我不解地问:“今天已经是限塑令的第二天,这塑料袋为什么还是赠送而不收钱?”摊主怀着好奇的神色反问我:“你买一包豆酱1块钱,再收你5毛或者1元的塑料袋钱,你要吗?”
我想,今年国家刚刚出台的“限塑令”,其真正的管理市场并不是那些管理部门眼睛看得到、相关文件、通知能够送达的大都市、大商场、大商店,实际上是96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地,特别是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的农贸市场、路边商店、农村商店、点心店、副食品店、流动摊贩和可能有3亿之众的商业从业人员等,而要这么许多人都能够固守一个“限塑令”来执行,其难度是很大的。
由此便让我怀疑,国内有许多“禁”字令都难以畅通,而这个“限”字令能够持久否?君不见,“赌”是明令禁止的,国家和部门下的决心和动用的力量不可谓不大,但是其作用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还有“黄”字,同样有生存之地,当然,那些文明行为、市民公德等许多带有“禁”字或者是“限”字的条例、规则屡见不鲜,但就是难以持久和成为气候,究其原因,是因为涉及面太大,牵涉人太多,覆盖范围太广所致,如果没有市民的直接行为,就难以全面铺开和形成氛围,换句话说,就是条件没有成熟,是某些领导人坐在文明素质较高、经济条件尚可的环境里,一相情愿地设想出来的。
下面是依我之见归纳的10道难题:
1、回收废旧塑料,生产再生塑料袋的地下企业比比皆是,这些成天在大街上高叫回收塑料、可乐瓶的流动人员、那些专门兜售塑料袋的小贩、晚上送塑料袋上门的人、在地下生产塑料袋的小企业谁管?管得过来吗?
2、随便走到一条街,家家户户的商店、摊贩都有塑料袋,这些商家怎么管?是来硬的?还是用软的方法?他们肯领这个“情”吗?
3、出台这个塑料袋用钱买的方法,看似很好,但是实际操作存在问题,譬如买一个包子、一待豆酱、一个油条,都是5毛或者1元,而且必须包装才能带走,这塑料袋的钱怎么收?收多少?顾客愿意出吗?
4、如果干脆硬性规定非出钱购买不可,这个规定谁来监督?而许多摊主怕影响生意,把几分钱购买的塑料袋,来了个私下赠送,这个应该不犯法的啊。
5、按照规定,今后的塑料袋要达到一定的厚度,那么像买虾、买鱼等水产品,带袋一称,岂不是连水带袋又增加了分量,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吗?
6、买一条鱼、一斤虾,明明只需要普通的薄型塑料袋,但是一定要用规定多少厚度的塑料袋,是否增加了污染物的比重和浪费了资源?
7、一般人家都有这样一个经验,买菜的塑料袋拿回家,有许多人把它用作垃圾袋,用于存放垃圾和剩余的饭菜汤,一旦塑料袋没有了,人家把这些一桶桶汤汤水水的垃圾,一股脑儿倾倒在垃圾箱里,街头路边的垃圾箱外,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污染了生活环境。
8、“限”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与“禁”的区别在哪里?如果看到有商店挂有塑料袋?如果看到有商家在送塑料袋,该怎么管?怎么处罚?犯了那条法?如果他们不认罚,难道就为了这小小的塑料袋,拘留?告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农民卖点小白菜、茄子,用了塑料袋,犯了“限塑令”,也能够按照规定的处罚款项,罚千元?还是把他的菜全部拎走,那么农民的利益谁来保护?
10、“限塑令”已经颁发,但是其管理归口是谁?工商?城管?环保局、社区?村民委?还是自己管自己?职权不明,管理无源,到头来成为一个收不了场的烂摊子。
以上是我对“限塑令”的一点个人看法,当然,我的希望也能够顺利实施“限塑令”,让我们的环境早一点好起来,但是,面对这样的做法,我认为是有点治标不治本,甚至连标都治不了,因为全民是意识还没有达到这个高度,而且这“限塑令”的目的是保护环境,环境保护的话题大的很,靠这一纸文书,没有相关的配套条款,只能是半途而废、不了了之。
在此与广大博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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