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6月12日的消息说,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据西安警方通报称,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已被警方查获,伴郎胡某某(男、21岁)和陈某某(男,19岁)在沣东新城斗门街办参与婚庆活动中,在一辆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持续大约三至五分钟。而据当地媒体报道,由于和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责任。该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针对伴娘的回应,一些网友表示无法理解,也有网友呼吁即便伴娘不追责,也应该给予两男子相应处罚。对此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认为,即便被害人谅解仅仅意味着量刑可能会从轻,并不是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针对伴娘"不追责"的态度,网友看法不一。有人表示理解,认为伴娘可能不得不向周遭舆论妥协;也有人很气愤,认为即便女方不追责,如此低俗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惩罚。那么,伴娘不追责是否意味着这两位"无法无天"的男子就可以免于处罚呢?即便被害人谅解仅仅意味着量刑可能会从轻,并不是完全逃脱法律制裁。问题在于像猥亵妇女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它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而强制猥亵、侮辱罪属于国家公诉案件,被害人谅解仅仅是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并不是就会逃脱法律制裁。
而针对网友所说"婚闹入刑",既然刑事法律已经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一般性违法行为也有治安处罚法进行调整规定,故没有必要再特别设定一个"婚闹罪"。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婚闹习俗本意是对新人的祝福,但超过道德底线的恶俗,不仅违反公序良俗,还可能触碰法律底线,甚至构成犯罪。对此,公安机关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有权主动查处,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调查。
先前对于婚闹本是传统的一种婚俗习惯,包括“闹新娘”,“闹伴娘”,“闹父母”等等,原本的用意是给结婚现场增加喜庆热闹的气氛,但是近几年来不少地区出现了很多变了味的婚闹。但是,也有很多离奇的婚闹形式,有的甚至伤风败俗,影响社会风气,破坏婚礼的温馨美好。各种婚闹不断出现在新闻中,形式五花八门,有的甚至闹出了官司,闹出了人命。另则就是婚闹和个人素质有很大关系,他建议应该加强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年轻人要加强自律和个人修养。有些婚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还存在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引导和制止。此外,参与者应该加强自我约束,不要做不道德的事情。
在时下的环境里面,诸如像现代文明倡导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且彼此尊重,而像闹洞房的事情也应该适可而止。莫将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莫移风易俗,提高文明素养当是建设文明社会的必要前提。婚闹再不整治,就成了犯罪现场。想对于前面新闻报道的事情来看,不能够因为有这样的风俗就逾越法律的界限,如果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强制猥亵的行为,要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公然进行这样的行为,还要处以五年以上的处罚。
换句话说,由于和这两名男子认识,伴娘并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的责任。不过还有律师这应表示,即便是不追究责任,并不能说明这样的行为没有违背伴娘当时的意志,因此是否涉嫌犯罪,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关于猥亵其实在古代的“闹婚”与今天婚礼上频频出现的闹剧有所不同,对于古代的“闹婚”的目的不是为了制造尴尬,而是为了创造和谐,更不是为了揩油。毕竟在五千年文明史中,历朝历代都讲究文明礼数,讲究男女授受不亲,混乱尴尬近乎“人身袭击般”的猥亵并非标准配置。
即便是在历史上出现过“闹婚”的丑剧,也往往为人所不齿,甚至肇事者会受到严惩。例如,秦代一起“闹婚”事件曾致新郎气绝身亡,肇事者被依据律令充当“鬼薪”,即没入官府当官奴。而如今在一些地区里,这样变了味的婚闹陋习也偶尔会出现,所以有法律专家提醒大家,遇到不法侵害,女性应当大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要因为有这样的风俗的存在就忽视了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最主要的就是是否违背你的意志,如果违背你的意志,要明确的表达出来,并且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比如报警、求助、取证,证明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的存在。诸如此类。
于2017年6月13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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