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4月1日的消息说,清明扫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现代人由于异地生活等原因无法亲自去扫墓,于是一种代替扫墓的业务抓住市场需求应运而生。而3月31日,有主播在花椒直播推出有偿的“直播代客扫墓”业务时,一名身居国外的孕妇购买了该服务。网友对此也是褒贬不一,各持己见。有人认为,清明节就是要亲自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代客扫墓是对传统文化和逝去亲人的亵渎,理应遏制;还有人认为,直播代客扫墓根本就是作秀和炒作,不值得提倡。同时也有人认为,现在很多人因异地工作忙碌,实在无法回家扫墓,选择代客扫墓也是一种尽孝的坚持,重要的是心意。
的确,从其表面上来看,这项生意很人道——亲儿子不能来尽孝,花些钱就能雇个干儿子替你到坟前清扫墓地、敬香烛、献花、读悼词,如果多花些银子的话,还能够提供“磕头”、“痛哭”等服务。这样的服务公司很讲诚信,在祭拜结束后,他们还会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扫墓照片或视频哩。不过,诸如像清明节原本是对祖先的一种缅怀,通过扫墓这样一种仪式,表达对先人的感恩之情,对生命本质的思考,也是家庭、家族向心力的一种集中体现。
或者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把清明节作为法定节假日,让大家回乡祭祖,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然而,这种“代客扫墓”业务的兴起,把对先人的哀思明码标价,一件很庄严的事情,也可以被商业化,这样的风气,会助长更多的拜金主义,也把清明习俗给功利化了,更违背了国家把清明节作为法定节假日的美好初衷。即便如此,也只有发自内心的哀思,才能飞越阴阳两茫茫的重重阻隔,告慰九泉下的亡灵。其实也有时确实太忙,路途遥远,不能到坟头诉说哀思,这本无可厚非,也可以理解。
但只要怀念在心中,哪怕在异国他乡,这遥祭的哀思同样会飞过千山万水,到达已故亲朋的天国天堂,胜却“代客扫墓”百倍。对于“代客扫墓”服务尽管热情周到,但与坟中逝者却素不相干,除了形式“完美”,又何谈真情实感?即便哭得哀婉凄惨,那也只能是无谓的干嚎;跪拜也许标准而到位,但只能是生硬的“完成作业”。至于悼词则是千篇一律的“万精油”,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适用,缺少情愫的滋润,除了装腔作势的哭腔,没有半点能打动人的地方。这种形式主义的扫墓有不若无,相反让人感到至纯至真的亲情友情被糟蹋与愚弄。
相对来说,这清明“代客扫墓”的服务,也无非是代跪代哭,其收费在数百元之内,这一“私人订制”,究竟是伤风败俗的大不敬之举,还是现代社会交易中符合社会伦理的合同行为呢?在民事领域,法律采用“法无禁止即许可”之原则,我国目前有“常回家看看”入法,使常回家看望父母上升为一项必须亲力亲为的法定义务,排除了代理行为。也就是说,扫墓并不必然是一项亲力亲为的法定行为,它可以被代理或者通过代理交易,可以使那些没有时间或精力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在清明时节亲自前往扫墓的人实现扫墓祭拜之愿望。
倘若说是从传统道德评价上看,相对亲力亲为的祭拜和没有扫墓祭拜,这“代客扫墓”的道德适宜性正好居于两者之间,也就是说,如果社会认定亲力亲为的扫墓是“好的道德”了。那么,这种“代客扫墓”的安排,其道德性应高于没有任何祭拜表示的人们。而从人类社会历史的角度上看,这“代客扫墓”已经触及了人类最为私密的领域,这使“自由人”的个体认知造成一定的危机感,引发社会保守力量的厌恶,这是可以预期到的。
即便是我们在逐渐接受新思想、掌握新技能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关注我们的人文素养和文化情怀,理性辩证地看待任何新生事物,让其真正发挥出服务新生活、引领正能量的效用。“代客扫墓”能让远方的亲人用网络拉近思念的距离,但我们并不能因为其便利而放弃应有的“认祖归宗”,忽视那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仪式。否则,也背离了“代客扫墓”本身所承载的现实意义。
或者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也就是保守力量的坚守,才抵制了合同行为的肆意扩张,使合同创新有了一定秩序约束。然而从历史的发展上看,保守的力量是处于守势,而创新则居于上风的攻势,只要假以时日,理解和感受到创新的益处的人们会越来越多,从而令保守力量作出妥协和退让。也有评论者认为,但是也有一些事情是无法找人代劳的,例如扫墓这种代劳服务应者之前也是寥寥的,说明有些东西是不能如此随意对待了都。
需要清楚的地方,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扫墓这一行为的内涵都大于其仪式本身。扫墓不单单是为了表达对去世亲人的一种敬意,更是借此重新缅怀有关逝者的回忆,借此建立或保持一种心灵上的联系,抚慰因丧失亲人带来的哀痛。哀痛如此之深,必须亲身通过这种仪式不断得到解脱。等到自己也快走到人生尽头时,也许就不必再做了。因此扫墓真正目的是寄托哀思,如果哀思不在,扫墓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诸如此类。
于2017年4月2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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