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时评|女佣何以狂扇婴儿耳光

(2016-11-18 07:15:54)
标签:

时事评论

女佣狂扇婴儿耳光

杂谈

分类: 2016年

    近日,网曝一名“女佣”坐在一处大厅的黑色沙发上,不断以双手掌掴一名躺在她身旁的婴儿脸部,婴儿不断高声痛哭,但“女佣”仍是目无表情继续掌掴,在五十八秒内足足打了四十二下。这“女佣”打到大约第三十巴掌时,婴儿哭喊至一度失声。而“女佣”更是连续性的掌掴婴儿。目前该视频的拍摄者及拍摄地址尚不确定。视频流出后,在网上引起极大的反响,不少母亲都感到极为伤心和愤怒。而类似于这种现象也算是屡见不鲜的,毕竟在​随着生育高峰期的到来,或者外来双职工家庭渐增,产妇、婴幼儿照料的家政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此类家政服务公司数量急速增加,以致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但问题在于前面网曝之事,应该说对于​大多数月嫂、育儿嫂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或是经老乡熟人介绍而加入此行业,不少人未经过正规的业务培训获得相应从业资质,缺乏基本的产妇、婴幼儿护理常识,更无相关从业经验,或仅凭农村老家的育儿经验提供服务,难以满足客户的服务现代家政需求,有的月嫂甚至缺乏责任心,向家长隐瞒婴幼儿的病症,以致贻误治疗,引发家长的不满。等等等等。

    在目前的环境里,已经有不少家政服务公司为争取客户,谎称与虚构的国际护理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等虚夸其服务水平,在签约前做出各种无法兑现的口头承诺,甚至在月嫂人手不够、工作安排已满的情况下仍与客户事先签订服务合同,日后随便派个保姆应付。有的家政公司在接到客户投诉后不及时处理,采取拖延或逃避的方式,以致引发不满。也有相当一部分家政服务公司并没有工商注册登记,其实也就是“黑中介”,在妇产医院附近找个小门面招揽生意,使得客户的权益自然很难保障。

    话句话说,目前​月嫂市场如此混乱,与行业缺乏监管有莫大的关系,很多家政服务行业并无统一的监管部门,市场规范仅靠自律。况且,由于加入行业协会并非家政公司准入的必要条件,以致诸多未加入行业协会的中小家政公司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在其不按照行业标准提供服务遭客户投诉时无相应的处理和惩罚机制。而对于产生纠纷后,家政服务员采取“逃离”的方式不辞而别,家政公司采取“逃避”的方式拖延解决问题,雇主只能选择诉诸法律而无其他有效的途径。

    另外就是对于时下的​家政公司会做出各种无法兑现的口头承诺,甚至在月嫂人手不够、工作安排已满的情况下仍与客户事先签订服务合同,日后随便派个保姆应付。有的家政公司在接到客户投诉后不及时处理,采取拖延或逃避的方式,导致纠纷数量增加。就目前对于家政服务行业并无统一的监管部门,仅靠行业协会自律,但加入行业协会非家政公司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以致诸多未加入行业协会的中小家政公司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即便如此,对于注册登记的家政服务企业中,由于入市门槛低,注册资金是万元以下的占了百分之八十六,一些企业发些小广告就对外营业,根本就没有提供月嫂这一专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若产生纠纷,也极易逃避因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对于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殴打孩子的保姆,真的无法追究法律责任吗?由于并非家庭成员,保姆确实不能以虐待来定罪,但并非法律空白,雇主完全可以通过这三种方式来追究虐婴保姆的法律责任。

​    如果给婴儿造成了伤害后果,触犯刑法,可以追究保姆故意伤害罪。雇主可以报案,然后申请法医进行司法鉴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根据情节处以拘留或者并处罚款。保姆殴打、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另则就是对于雇主可向法院起诉保姆侵犯孩子的人身权利,申请民事赔偿,因为依照法律规定,保姆抛孩子,让孩子吃自己的脚指头,这些做法都侵害了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身权利;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可申请附带民事赔偿。 






    于2016年11月18日记​


时评|女佣何以狂扇婴儿耳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