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少年犯》主要是描写少年犯罪后在学校般的监狱生活中,在“教育、感化、改造”的政策指导下走上正路的故事。而且影片采用监狱实景拍摄,选了十八名犯罪少年做演员,以纪实风格的写实主义手法逼真地再现了少年犯服刑、改造的生活,揭示了少年犯罪的家庭和社会根源。这部影片是创作者在深刻研究众多生活原型,提出了“挽救孩子、造就人才”的观点,提醒人们重视犯罪少年的心理变化和生活环境,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影片采用实景拍摄,启用少年犯来扮演少年犯,具有强烈的纪实色彩和震撼力。
这部《少年犯》虽然是二十多年前的电影,却也剖析了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不外乎于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司法原因等诸多方面。或者就时下的环境里,对于青少年犯罪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来说,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
举个例子来说吧,就近一段时间里面据新闻媒体报道说,7月8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近日再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8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当日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已经是引起诸多争议及关注。
其实在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案数居高不下,且呈低龄化发展和逐步趋于暴力犯罪的趋势。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因素、具体条件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进而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如今的青少年犯罪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即便如此,关于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的热议中,对于其教育的失败,对孩子来说是极端不负责,对家庭来说将带来悲剧,对社会来说不仅有损公共形象,还易引发群体对立——诸多“坑爹”个案所以升级为社会热点,就与其中夹杂身份、暴力、嚣张等元素有关。更何况所处的这个时代,还需要纾解阶层分化的心结、搭建社会信任的桥梁。然而,对于涉及在这起案件,也有人的观点认为,在中国人千百年来的传统道德观念里,只要孩子犯了错,家长起码要代表孩子道个歉。这样一来,若以恢复性司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话,情况又将如何呢。而恢复性司法所代表的是一种传统、根深蒂固的、但却其他方法遮蔽了的司法理论的复归。它在当代的环境里出现,及其所显示的广泛的影响,只是给刑事司法的未来带来的希望吗?
或者,这恢复性司法或是对刑事犯罪通过在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对话关系,以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消弭双方冲突,从深层次化解矛盾,并通过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参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的一种替代性司法活动。而在国际上对恢复性司法较为通行的的定义是:恢复性司法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关涉各方共同解决犯罪问题,处理犯罪后果的过程及其对未来的意义。从该保护的内容看,此案涉嫌的是有未成年人参与的性犯罪,首先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害者的隐私。遗憾的是,警方一开始缺乏对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后来法律界人士指出个中要害,在舆论转向之下才注重前面新闻所讲的李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
恢复性司法最为人称道的价值之一就是重视被害人权益的保障,把被害人从传统司法中“边缘化的、被遗忘的”状态中拯救出来赋予其真正的主体地位,使其成为整个恢复性司法过程的主角。恢复性司法所蕴涵的这些价值,来源于被害人学理论提供的理论养分。而自近代文艺复兴以来,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就刑罚本质的论战与交锋从未停息。但不论是刑事古典学派的报应论还是刑事实证学派的目的论,都无法完满地诠释刑罚的本质与正当根据。
由于对具体犯罪的量刑以及具体刑罚制度的取舍,都取决于对刑罚本质、功能与目的的认识。而报应论与目的论都只是强调了刑罚本质的一个方面而犯了绝对化和片面性的错误,要么仅强调刑罚的报应性本质而忽视刑罚的修复性,要么仅对刑罚的修复性本质情有独钟而对刑罚的报应性视而不见。可见,恢复性司法早已将并合主义的精神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元素,既重视实现“修复的正义”,也不忽视对犯罪人的惩罚,较好地实现了刑事领域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报应与修复二元价值的平衡。
虽然就目前而言,在这里却先行思考着以恢复性司法的方式解决问题也是有其意义的。首先,青少年犯罪人主动承担个体责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进行赔偿;其次、受害人利益得到救济、补偿,既包括物质财产方面,也包括精神人格方面;或者,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整、恢复,这样在促进犯罪者早日回归社会,恢复一种正常的生活秩序。
于2013年7月12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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