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报道说,湖南永州12岁女孩生下女婴。女生指称,三名小学老师曾先后多次对她实施强奸。警方经DNA鉴定认为,一名74岁老人才是元凶。但女生家长认为这不是真相:三名老师均未参与DNA鉴定,而老人与女孩有亲戚关系。最终父母让女儿生下孩子,“孩子就是证据。”
就目前的情形而言,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至于使用了什么手段,幼女是否同意,对构成本罪均无影响。
在纵观这起家庭乱伦悲剧中,这则新闻给人多少感觉有些悲哀。使得“少女怀孕”是全世界共同的课题,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棘手。在这一出出悲剧中,凶手固然可憎,但也有人这样认为,其家长的失职以及社会关爱机制的缺位或许才是最大的祸首!
其实在我国农村,却也较多女孩遭受性侵导致怀孕的事情可谓并不少见。就曾曝出两例小学教师猥亵留守女孩的丑闻,或者亦曾曝出一男子猥亵多名留守女孩的丑闻。女孩所处环境是何其恶劣和令人堪忧!其原因显而易见,就是留守女孩的父母不在身边,给了恶人肆意放纵和可乘之机。
面对这才12岁的女孩子,在情、理、法的拷问又该是使得事情该向何方呢?如今湖南永州12岁女孩被“弄成”一个谜,几经指认无果。但悬疑并未就此解开。女生家长坚持认为,“这并不是真相。”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三名涉嫌老师均未参与DNA鉴定,而被判刑老人与女孩有亲戚关系等都让他们怀疑鉴定结果的可靠性。无奈的选择也只好寄希望于重新鉴定,能将这一“定案”翻盘——“孩子就是证据。”
于2013年7月12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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