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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刑会见——一个特殊群体的终极对话

(2010-06-29 09:44:45)
标签:

杞县公安局

血案

死刑

犯罪事实

史建娟

新乡

文化

分类: 人文传奇

在你临终的那一刻,你最想说的话是什么?

在你即将走向刑场之前,你会以怎样的心态面对生命的终结?

 

 

对话一:致命游戏

近期,在百度游戏贴吧,一位匿名网友发表了一则题为“贾君鹏,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帖子。在短短一天的时间里,这个平淡无奇的帖子的点击量超过了450万。业内人士认为,不管帖子的真相如何,这起事件还是深刻地折射出了目前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长无能为力的普遍现象。

游戏事件以调侃的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看过的人大多一笑置之。然而,当游戏事件以血案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时,人们不再感到轻松。

2006年10月18日,河南开封市杞县公安局刑侦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西关商贸街,有一位名叫陈晨的孩子在家中被害。警方立即展开全面调查,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守建被警方抓获。经审讯,李守建的供述与犯罪现场基本吻合。同时,刑侦队根据其他证据,印证了李守建的犯罪事实。此案经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判处李守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事后李守建及其家人提起上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裁定,决定驳回贾君鹏上述,维持一审原判。

2008年10月8日清晨,河南电视台法律频道记者丁瑜赶到开封市杞县公安局,在李守建临刑前,与其展开了一场深度对话。

看着21岁的李守建被执行人员带到面前,摄制组的工作人员无不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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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守建的对话进行得异常沉重,眼前的他并不像想象中那样穷凶至极,是什么把这样一个年轻人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凶犯?在临刑会见中,一个残忍的实践始末渐渐浮上了水面。

案发前几天,李守建从郑州回到杞县西关,因天色太晚,没有赶上回乡的汽车,李守建拐到网吧上网。他和很多同龄人一样,对电脑游戏已达到痴迷程度,有时甚至可以连续玩4个昼夜不休息,饿的时候只在电脑前吃些方便面。但当时的李守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陷入游戏中无法自拔,他更没有想到的是,游戏中让他感到痛快的暴力情节,已在他的潜意识中深深地埋下了祸根。这次,李守建与往常一样玩起了游戏,他的电脑与王充、陈晨的紧挨着,几个年轻人就这样被命运偶然地安排到了一起。

“我在网吧玩了两天后,感到又困又累,我们就到陈晨家睡觉。”李守建打开了他痛苦的回忆,低头说道。

那天,他们在路上遇到了陈晨,于是陈晨带着两人到了他家,吃过饭后,两人在陈晨家睡下。但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却因几句争执而酿成了血案。李守建回忆了当时的情景。“当时我和王充都睡着了,陈晨没睡,后来我醒过来,准备出去一趟,不注意跺了一脚,然后就和陈晨发生了点矛盾。陈晨骂了我两句,让我立刻就走。我开始穿鞋,但由于陈晨始终在骂我,所以,我忍不住打了陈晨一下,陈晨还击时,无意中一脚蹬到王充身上,将王充蹬醒了。于是陈晨威胁我说想弄死我。李守建说。

让陈晨没有想到的是,这句话激怒了李守建。已经两天没睡的李守建心烦意乱到了极,点,“想弄死你”这句话话刺激了他潜意识里的暴力倾向,他顿时怒不可遏。当他蓦地看到墙上挂着把剑时,立刻扑上前去,将剑拔出,向陈晨颈部狠狠刺去。还没有反应过来的陈晨,被刺倒在床上。伤人后的李守建完全失去了理智,他命令王充按住陈晨,以免其发出喊声。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的王充顺从了李守建的意愿,但李守建仍不肯善罢甘休。他跑到陈晨家的厨房,拿起菜刀,又在陈晨胸部砍了两刀,这才骑上陈晨的自行车匆匆逃离。

“刺了一剑,为什么还要拿菜刀?”丁瑜不解。

“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自己就跟在电脑里头一样。”

逃离后,李守建想到,一旦投案,他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母亲了,于是他拨通了母亲的电话。得知母亲在其姥姥家后,第二天李守建匆匆赶往姥姥家。见到了母亲,李守建并没有说出自己杀人一事,因为害怕母亲担心。但一想到就要离开她们,他的心中又有万般不舍,他打算与家人吃最后一顿饭后再去主动投案。与此同时,王充已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交待了案件的始末。通过种种社会关系,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李守建的姥姥家,并当场将其抓获,此时的李守建还没来得及与家人吃上团圆饭。

在狱中,李守建追悔莫及。在得知终审判决结果后,他含泪向被害人陈晨的家人、向因从犯罪而判了10年刑期的王充道歉,他告诫同龄人,不要再去接触那些危险的游戏。

为了满足李守建的最后一个心愿,杞县公安局批准了李守建与其父母的最后一次会见。2008年10月8日天还没亮,李守建的父母就来到看守所门外等候。见到儿子时,这位头发花白的母亲泣不成声,不断自责。

李守建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安慰母亲,最后只得说:“我没怨过你,妈,别这么伤心,让我走得好受点。”

会见时间短暂,李守建的母亲赶着想给儿子买套新衣服,她在离去时频频回头,反复说着:“你可要等我拐回来,孩子,你可要等我拐回来……”

半个小时后,李守建被正法。

被害人陈晨家里依然被阴影笼罩着。陈晨被害时还不满18周岁。陈父认为,自己没有管教好孩子,要付一半责任。但网吧要负主要责任。

“事发当天,李守建和王充本打算在网吧的员工住宿处过夜,但网吧工作人员再三推脱,他们不敢让未成年人留宿。最后,一个网管想起我们家里没大人,提议二人到我们家住。于是,他们才与陈晨有了致命的接触。”

 

对话二:个人原则与国家法律

2005年10月25日,河南登封市大金点镇陈楼村发生一起血案,该村村民梁学文被人用砍刀砍死在家中,而在几个小时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又发生了同样的惨剧,64岁的余秀莲和54岁的郭松旺被人砍死,作案手段同登封市血案如出一辙,作案现场惨不忍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康群表示,像这样犯罪手段如此残忍,后果如此严重的案件,是他在从事审判工作将近30年来的第一起。

2005年11月3日,在河南省偃师市诸葛镇,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张顺兴抓获,经审讯,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6年6月1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张顺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得知判决结果后,张顺兴没有提起上述。

出人意料的是,在临刑前,张顺兴并没有表现出紧张情绪,他的举止言谈显得颇为轻松。或许,执刑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据了解,已经39岁的张顺兴1998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5年3月获释出狱。2005年12月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再度被捕。临刑前,张顺兴回忆了自己第一次出狱后的心路历程,同时也对自己短暂的人生进行了总结。

2005年3月,张顺兴出狱的时候,他的很多旧友的生活都已很有起色。张顺兴为人仗义,因此,朋友们纷纷对他伸出了援助之手,但他想凭借自己的努力创造安定的生活。他的前妻在其服刑期间带着年幼的孩子一直等待他出狱,张顺兴打算先赚些钱,开个“摩的”或者做个小买卖,然后再与前妻复婚,过安稳日子。张顺兴明白自己已不再年轻,争取好生活的时间所剩不多,于是他想到了出力赚钱的好方法——去煤矿打工。矿井中的工作有很大的生命危险,张顺兴去煤矿的第一天,就写了一份遗嘱,他认为自己活下来的几率只有30%。

但一件意外的事情扰乱了张顺兴的生活。煤矿上有一个叫梁学文的人先后借了他1200元钱,而且久借不还。对一般人来说,1200元钱或许并不是个大数目,但对张顺兴来说,这份钱却意味着他的梦想,他的后半生。“你认为你人生中的转折点在哪里?”“转折点,就是梁学文。”提起梁学文,张顺兴临刑前仍旧不能平息心头的怒气,他说,“我是觉得,做人就要得遵循一种原则。“你做人做的差不了多少,别人也会看得起你。”

当时的张顺兴想通过协商的方式讨回这笔钱,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梁学文对他推推搡搡,拳脚相向。协商失败后,他也想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件事情,但考虑到一旦涉及法律,就需要朋友帮忙,而他又不愿意给朋友添麻烦,于是又放弃了这个打算。生活的压力和工作的重负,使张顺兴对未来渐渐失去了信心,由梁学文欠债不还引起的积怨,使他最终丧失了理智。他所信奉的做人原则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偏激观念,使他最终杀害了梁学文。

“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你会选择怎么做?”

“我会选择法律。那会是一条新路,一条遥远的路,不管我是60岁或者70岁。姜子牙还是80多岁才出人头地的,杨家的老太太,100多岁还领兵呢。”

悔过后的张顺兴不禁憧憬着未来,但为时已晚。

杀掉梁学文后,万念俱灰的张顺兴明白自己罪责难逃,于是一个更加罪恶的念头在他心里萌生了,那就是杀掉所有与他家有过矛盾的人。他来到到洛阳市关林镇,把血迹未干的砍刀挥向了第二个目标——余秀莲,而杀人动机仅仅是因为他的母亲与余秀莲在10几年前曾因邻里琐事发生过争执。杀掉余秀莲后,张顺兴几近疯狂地要除掉另外一个曾对不起他母亲的人——他的姐夫郭松旺。在张顺兴前7年服刑期间,他的姐姐、姐夫与其母亲发生了一系列家庭纠纷,张顺兴认定他的姐姐没有尽到一个做女儿的孝道,对于他的姐夫郭松旺,更是怀恨在心。

“我知道,在我入狱的七八年中,他为这个家做出了不少贡献,但是,即便你受了很多委屈,也不应该因为房子的事去打我妈。”

“他有功你也看到了,他有过你也知道了,但你淡化了他的功,记住的只是他的过,把他的过给放大了。”“可以这样说。”“我觉得,一个应当记住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丁瑜说。“对于一个活着的人来说,可以这样说,对于一个不想活的人,就没有这种想法了。”张顺兴回答。

“你最想的人是谁?”“最想的就是俺孩子。我没教育她,也没管她,我觉得,对不起她。”张顺兴眼里泛出了泪花。

2006年6月19日,张顺兴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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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三:什么是公平

2006年5月15日上午,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内发生了命案,警方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走访,经查明,死者名叫李丽。随后,一个名叫史建娟的年轻女子,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案发一个星期后,新乡警方远赴山东济南,将犯罪嫌疑人史建娟抓捕归案。在大量证据面前,她交代了犯罪事实。开庭时,她的辩护人为其这样辩护:“被告人既是害人者,也是被害者,这一点请法庭在量刑时,给予充分的注意。”但法不容情,同年10月19日,史建娟因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

史建娟纤瘦文弱,很多人都无法将其与凶残的罪犯对号入座。

对于被害人李丽,史建娟承认她是个不错的人,如果没有李丽的丈夫郭罡,或许两个人还能成为谈得来的朋友。2003年,23岁的史建娟在济南某电器商场做卖场经理。工作中,她认识了在此经商的河南新乡人郭罡。郭罡身宽体胖,给史建娟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但由于他经常去卖场转,请史建娟吃饭,所以本来只把郭罡当成客户的史建娟,在猛烈的感情攻势面前忍不住心动了。郭罡是个开朗心细的男人,把史建娟照顾得无微不至。但没有爱情经历的史建娟,对自己的第一次爱情表现得相当谨慎。她私下里对郭罡暗暗观察,甚至还到郭罡的单位偷偷查看了他的人事资料。在确认郭罡没有结婚、没有女友的情况下,史建娟接受了郭罡的追求,并在郭罡百般承诺下,笃定这就是她一生的爱人。那段日子是史建娟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有时郭罡回新乡老家,两人就电话不断,短信传情,直到有一天,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惊醒了史建娟甜蜜的梦。

电话是郭罡的妻子李丽打来的。直到这时,史建娟才知道,郭罡居然有妻子和孩子。这个事实对史建娟来说,无异于晴空霹雳。挂上电话后,史建娟泣不成声。

郭罡回到济南后,接二连三地给史建娟打电话,请求史建娟和他见一面。在电话中,史建娟得知,郭罡和李丽并没有登记结婚,只属于事实婚姻,他有两个孩子,因怕影响工作,所以单位都登记未婚。

郭罡百般狡辩,史建娟最终还是果断地选择了分手,但她的心里却一直没有放下郭罡。一次,郭罡喝得大醉,他找到史建娟,在她面前痛哭失声,百般哀求。看到初恋男友如此痛苦,史建娟的心开始瓦解,再次与郭罡走到了一起,并在郭罡一再承诺会离开李丽的情况下,竟与郭罡同居了。

对于思想比较传统的史建娟来说,同居后的生活并不快乐,强烈的占有欲令她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每当郭罡提到回新乡时,得知他的老婆也在家,史建娟便痛苦万分。

“有没有想过结束这种生活?”丁瑜问。

“想过。但一看到郭罡痛哭,做不到。”史建娟泪如雨下。

“就这样过了多长时间?

“快一年了吧。我当时彻底崩溃了。以前特别喜欢和同事出去逛逛街,后来,什么也不喜欢了,就想一个人坐在家里。也不愿说话了。不上班的情况下,一坐能坐一天。不吃饭也不知道饿。”

“郭罡幸福吗?”

“他说他幸福。”

面对自己是第三者的现实,史建娟始终无法接受,她认为是李丽把郭罡抢走了。每当郭罡回到新乡时,史建娟就对李丽充满了恨意。2006年的五一长假,李丽来到济南与郭罡团聚,这使史建娟格外难受。再加上父亲病重,她的心理承受着双重压力。在一个突然的瞬间,她产生了一个念头——杀掉郭罡。但仍然爱着郭罡的史建娟终是不忍心,于是她把目标转向了李丽。

5月14日,史建娟从济南来到新乡,第二天一早,她假冒铁路服务员打电话,诱骗李丽到其所住的招待所房间内取包,然后趁其不备将李丽杀害。

“在李丽进到房间的时候,你第一次面对面地看到,你爱的这个男人的妻子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当时想的就是,因为她,我总是伤心难过,有一种特别特别恨的感觉。”

“想过她也很无辜吗?”

“当时没想过。”

史建娟杀害李丽回到济南老家后,感到内心积郁的压力突然消失了,她开始正常地吃饭逛街,并给自己买了一套很贵的衣服。直至被捕后,她才感到追悔不已。

“如果当时,想一想爸妈,也不会这样。就是不想爸妈,如果发生这事之前,把所有的事都告诉父母,或者告诉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也不会有今天。我没法对任何人讲,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史建娟说。

“你在看守所想的最多的是什么?”丁瑜问。

“最多的是郭罡的两个孩子,再就是我的爸妈。”

“想郭罡吗?”

“以前想,后来不想了。”

“你现在,还爱她吗?”

“爱他。”

“你杀了他妻子,你觉得他现在还爱你吗?”

“不会了。”

“你觉得在你们的这段故事里面,是谁最对不起谁?”

“最没有责任的就是李丽。但我还是感觉有点不公平。”

2006年11月25日,史建娟被依法执行死刑,执刑时,史建娟的亲人没有来,郭罡也始终没有出现。

 

                                                              ——摘自《传奇天下》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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