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工作实绩”的考核才能真正为教师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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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工作实绩”的考核才能真正为教师减负
王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绩,体现差别化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留痕”一词成了教育部门和学校检查工作时使用频率较高的口头语。因为各项工作要“留痕”,教师才有了填不完的表格,成了名符其实的“表哥”“表弟”;才有了写不完的计划、总结、经验,成为网络范文“复制”“粘贴”的高手;才学会了编辑照片、录制视频等高科技手段,成了制造假材料、假信息的帮办。教师牺牲休息时间,工作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换来就是为迎检而准备的一排排假档案。
工作为什么要“留痕”?因为有人相信,只有具备这些过程性材料,才能证明是否落实了某项工作。至于材料的真假,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工作效果如何,则不是他们要关心的。只要材料做足了,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要什么有什么,得到一个理想的评价易如反掌。这样以来,学校的检查评估总分是上去了,但教师的本职工作却受到莫大影响。让人吊诡的是,有的学校在迎接上级检查评估时样样得“优”,然而教学成绩却让人不敢恭维,这正应了那句话:“种了人家的责任田,荒了自己的自留地”。
额外加重教师负担、导致教师“不务正业”的根源就在于这种形式主义的检查评估。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尽量简化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落实这几个“不得”,就要改进这种形式主义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切实为基层学校和教师减负。
然而,检查注重工作实绩,并非要求在评估单位工作时只要结果,不要过程,搞“秋后算帐”,而是要剔除以“留痕”为主要形式的假材料、假过程,让学校在扎实开展工作上下功夫。事实上,一项工作做没有做,做得效果如何,仅仅通过听汇报、查材料、看档案,是难以了解真相的。要了解工作的全貌,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意见》指出,注重工作实绩的检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
比如,检查某乡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落实情况,如果只看档案资料,入学率为100%,辍学率为0,学生转入、转出以及在外借读证明一应俱全,每学期都有总结,也有措施,似乎应当得全分。但如果检查组拿到学生花名册后,到各教学班点一点名,召开几个学生座谈会,或者对教师和家长进行一个问卷调查,相信将会发现很多破绽,这项工作还能评定为满分吗?
某项工作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为教师和学生带来了变化和实惠,师生的感受最深,不能仅凭领导在汇报的材料中的“表扬和自我表扬”。比如,对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设情况的检查,无论到哪一所学校,汇报材料中都会说“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查看课程表时,也是安排的井然有序。此时,检查组不妨就一些冷门学科,看一看教师的备课,听一堂课,访谈一下教师和学生,我想可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
另外,依据教育工作的特点,有些工作要看出成效,也绝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时间积累。然而,有些部门对工作检查考核时却总喜欢“速成”,恨不能今天布置了,明后天就出成果、出经验。比如,对校园文化建设的检查考核,上个月刚开了会,下发了方案,下个月就开始检查评估,要求做到“一校一品”“一校一特色”,有这种可能吗?教育上有许多工作需要“精耕细作”,不能追求“多快好省”,否则加重一线教师的负担事小,违背教育规律就是大事了。
由此可见,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静下心来育人,不仅仅是给基层学校减少检查项目这么简单,更要在检查方式和方法上开动脑筋,以此推动基层学校按教育规律办学,扎实做好各项常规工作,把精力用在教书育人的正业上,从源头上治理教师负担过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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