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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成“编外教师”,模糊了家校共育的边界

(2018-05-20 07:44:18)
标签:

家长

编外老师

家校共育

边界

分类: 王营评教育
家长成“编外教师”,模糊了家校共育的边界

家长成“编外教师”,模糊了家校共育的边界
王营(特约评论员)2018-05-17 13:38

如今,社会对孩子的教育愈发重视,家校共育理念不断普及,但在一些中小学,从批改作业到课堂值日保洁,再到监督学生考试,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责任边界趋于模糊,家长正在成为一支随叫随到的“编外教师”队伍。(5月15日半月谈网)

在我看来,部分家长在学校活动中积极活跃、为班级付出,这种做法虽然能提升孩子在班级中的“地位”,让孩子得到班主任更多的关注,但却模糊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是对家校共育理念的误读,对孩子的成长而言并不一定是件好事。
首先,这一做法给部分家庭带来了压力,令家长们不堪重负。尤其是双职工家庭,其中一方不得不请假参与教师分派的工作,甚至有些家庭需要爷爷、奶奶亲自上阵,学校和老师却当起了“甩手掌柜”。其次,让家长代替看管自习、批改作业等,任课教师就不能及时了解学生当天的学习情况,不能及时反馈和解答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这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
重视家长在孩子教育和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引导家长参与到学校活动中来,这是现代学校管理的趋势,只不过这种参与必须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国外学校也有类似的家委会,但这一组织成立的目的是增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搭建起意见交换、信息沟通的桥梁。如果家长只剩下被学校“呼来唤去”的义务,对教学活动和有关举措缺乏有效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就无法实现学校教育的良性发展。
学校教育当然需要家长参与,但不应随意绑架家长们的意志,更不应把教师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家长。我认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并不意味着代替教师的部分工作,从而成为“编外教师”。在家校共育的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明确各自职责。家长委员会作为联系学校和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在做出每项决定前都要征求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同时,要厘清家校共育中家庭和学校各自的责任,不该家长承担的任务,家委会要及时和学校沟通解决,防止家长成为“编外教师”。
二是要开展家长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活动,让家长学习家教新理念,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以及学校有关的活动要求等,不断提升家长的教育素养和能力。在此基础上,促进家长和教师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三是要参与学校管理。家长委员会要引导家长适度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可通过家长之口扩大学校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学校在社会上的美誉度。
三是要参与课程建设。家长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一些讲座、短期课程、实践课程等可以由家长承担。
曾经不断有人呼吁要给孩子“减负”、给教师“减负”,如今看来,也需要给家长们“减负”。教育行政部门要厘清现代教育中家长和学校各自的责任,该由学校承担的职责不能推诿给家长,更不能打着参与学校管理的名义来弱化学校的管理和引导职能。
(作者王营,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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