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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作弊教学管理评论 |
分类: 王营评教育 |
“作弊”何时成了“教育手段”?
王营
近日,一位基层老师在媒体发表评论文章说,在很多基层中小学,除非是老师自己组织学生考试,无须跟其他班级或者外校评比,老师才会认真监考,尽量杜绝作弊现象,但早已习惯了考试作弊的学生往往叫老师防不胜防。(东方网2016、7、6)
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的有效方式,学生考试成绩是教师分析一段时间教学得失的第一手资料。精确的考试数据诊断,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但是学生通过“作弊”取得的假成绩,却达不到这样的效果,反而会让教师被表面现象所迷,对自己的教学作出错误的判断,以至于贻误学生的前程。这篇文章反映的现象,几乎在各个地方都存在,只是表现的严重程度不一。
笔者曾分管全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学期期末考试后,都要处理几起考试作弊事件,有来自于学校的,也有来自于班级和学科的,还有来自于学生个人的,各种“奇葩”的作弊手段应有尽有。有一年,某镇一个偏远地区小学各科成绩特别优秀,已进入了全县教学工作会议表彰的行列,此时我们收到家长来信,说学校在安排考试座位时故意将“好学生”的“差学生”配对穿插,以利于差生抄袭。为了核实这一情况,我们用同一套试题重新考了这个学校的学生,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平均分竟比原来相差30多分。
为什么基层学校和教师会创造出如此“奇葩”的作弊手段?我想最根本的原因是以考试分数为主的评价方式在作怪。教育局在评价学校时往往按“一分两率”(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给学校排名,位次靠前的自然就是先进单位。学校在评价教师时也是依据分数给教师排名,正如文章中所说“很多时候,考试与其说是考学生,不如说是考老师。学校内部组织考试时学生作弊,成绩高了,老师的绩效工资、奖金自然就高了”。这就倒逼着学校和教师为了自身的名誉,教给学生作弊的各种方法,“作弊”自然也就成了“教育手段”。
考试“作弊”的危害不言而喻,从2016年开始,高考作弊已“入刑”。学生习惯了平时考试作弊,如果走上中考、高考考场也作弊,岂不是害了学生的一生?因此,对学生进行“诚信应考”教育势在必行,每次大型考试前,学校要完善各种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要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明确作弊的危害。同时,教育部门要下大力气改革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办法,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不以学生考试分数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依据,将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提高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另外,教育部门还要建立严格的考试作弊问责体系,对于哪些监守自盗、故意教给学生作弊办法的老师,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以此树学风、正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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