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不良行为教育分类改变 |
分类: 王营评教育 |
排查“不良行为”学生,有违教育道德
近日,某乡镇教办主任在总结2015年工作时,介绍了这样一条经验: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他们要求全镇中小学对6岁至15周岁的在校学生,在本月24日前接受一项全面排查,分年级建立差生档案,目的是全面摸清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底数和现状,为下学期实施因材施教打下基础。
因材施教,本来是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细细品味这个乡镇的做法,却让人感觉这样的因材施教变了味,像是公安局在甄别犯人。我们不禁要问:学生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哪些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比如“旷课”
由此可见,所谓排查“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实质上就是在搞“好学生”和“坏学生”的甄别,把那些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名单拉出来,让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示众。这样的“示众”,
人无完人,每个人身上都程度不同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错误,青少年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期,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较差,容易被社会上各种不良行为所诱惑,如果过早把他们某些违反常规的行为定位为“不良”,就可能走向教育的反面。比如校园内“打架斗殴”,这应该算作严重不良行为吧!如果我们不问青红皂白,不分析具体情况,把所有的参与者都视为“不良少年”,统统作开除处理,把他们推向社会,这样做不仅有失公允,而且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是对学生不负责任的表现。许多青少年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与教育对他们的抛弃不无关系。
教育意味着对学生的尊重和爱。当教师的,不仅要喜欢和尊重好学生,更要善待那些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在老师心目中,给不同的学生贴上不同的标签,这其实是对学生极大的不尊重,就如同给学生起“绰号”没有什么两样,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这样做,也是对学校和教师极大的不尊重,是对教育公平的亵渎。对于学生身上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学校和教师只有教育和转化的责任,而不能给他们事先定性,让学生背负着沉重的精神枷锁,走向未来的人生之路。
教育就是改变,正是因为学生身上有这样那样的不良行为,才为教育工作者施展才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把一个先天各种素质俱佳的学生教育好其实并不难,难得是把一个有问题的学生转变成一个好学生,但是正因为其“难”,才使教育工作更富有挑战性,成为一项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