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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让孩子辍学,违法!

(2007-08-17 0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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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杂谈

教育评论

分类: 王营评教育
  

家长让孩子辍学,违法!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不久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柯坪县的玉尔其乡、阿恰勒乡人民政府,将29名孩子的家长告上法庭,理由是他们的孩子因忙农活辍学,要求法院责令家长把孩子送回学校读书。

据了解,当地一些农民认为只要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即可,对自己孩子的要求也只是会种地、能干点儿苦力活。在当地,每到开学和农忙的时候,就是学生辍学的高峰期。今年5月,各乡将学生辍学情况上报给柯坪县政府后,柯坪县政府下定决心:出现一个让孩子辍学的家长,政府就告一个,要靠法律来解决学生辍学问题。

    看了这则消息,让人精神为之一振:政府终于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光明正大地维护孩子的受教育权了!在我国,由于几千年来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人大于法、人治胜于法治的现象司空见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就拿《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这些教育方面的法律来说吧,这可是名正言顺的国家法律,具体的执行情况到底如何?家长随便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力,肆意拖欠教师的工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但是又有谁想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新疆柯坪县的做法开启了“官告民”的先河,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教育尊严。

    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辍学率偏高成了义务教育的一大顽症,控辍保学几乎成为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头等大事,因为这项内空是上级部门评估当地教育水平的一项硬指标。于是,教育主管部门将控辍保学的责任压给学校,学校又将责任压给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许多学校几乎都有以下类似的规定:如果某某班级辍学率超过2%,该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尽管如此,学校仍然难以遏制辍学率偏高的势头,许多偏远地区的农村中小学辍学率都远远超过2%。上级检查组到来的前几天,学校忙教师也忙,班主任几乎全员出动,深入学生家里做工作,央求学生回学校待几天,检查过后再回家;有的学生外出打工,学校干脆采取顶替的办法。让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本来是家长的责任,却让学校和教师套上了一层沉重的枷锁,他们充其量也只是教育任务的完成者,却充当了教育执法者的角色,这样的“执法”方式究竟能有多大力度?

    客观地讲,辍学率偏高,有教育内部的原因,比如有些孩子“厌学”,但我以为更为重要的原因来自于学生家长,部分农村家长受“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认为孩子读书没有多大用处,即使勉强读完大学也找不到工作,不如早点辍学找出路、挣钱养家糊口,这是典型的“目光短浅”,因为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孩子不会有多大的发展潜力,将来也不可能为家庭、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还有一部分农村家庭是因为贫穷或者其它突发变故,家长没有能力供孩子上学,交不起学费,致使许多有潜力的孩子中途辍学,家长无奈,也给孩子留下了终生的遗憾。

    新疆柯坪县做法的典型意义就在于,义务教育完全可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学生辍学问题,为教育松绑,为教师松绑。众所周知,从今年开始,国家在广大农村地区实行了全免费义务教育;最近,教育部、财政部又联合发出通知,拨付150多亿元,加大对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力度,这是国家为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采取的战略举措,同时也为贫困家庭子女求学带来了一线曙光。中小学免费,贫困大学生可以得到资助,从这个意义上讲,家长如果再让孩子辍学,就是违犯国家法律,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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