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于天津
张巨峰
“创新”是一个涵盖范围很宽的概念。按照经济学家熊彼特的看法,创新是一个创造性的破坏过程,是不断破坏旧的,创造新的过程。作为经济社会重要组成要素的企业要不断创新,才有可能持续发展。
企业层面上的创新至少包括业务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几个方面。业务创新就是开拓新业务,如进入新的领域、新的市场等等;业务模式创新就是用新的方式、方法实现业务,如销售是采用直销模式还是代理商模式、生产是自己生产的模式还是委托加工的模式等等;制度创新实际上是将制度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满足业务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的需要,如对激励制度的创新、财务制度的创新等等;技术创新包括产品的创新、生产方法即工艺创新或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是对业务创新的有力支持。
企业有这么多的创新点,是不是每个部门、每个人都要去创新呢?答案不是肯定的。
中国人做事讲究天、地、人的结合,天是广阔的、发展的;地是积累的;人是承上启下的。在企业管理中,高层是天,即要考虑企业的发展、考虑企业与环境的适应;基层是地,要苦练内功,不断积累,以承载各种各样的业务;中层代表人,要承上启下,把高层的战略、目标、理念深刻理解后,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传递到基层。也就是说,企业中高、中、基层各自所负的责任不同、使命不同。具体到创新,各个层级也应该负不同的责任,即创新是要分层次的。
如果把创新看成一个连续体,连续体的两端代表创新的两个极限,一端是没有间断的创新,即创新端,另一端是永远没有创新的,即标准端,介于两端之间是创新与标准的混合,越接近创新端的,创新的成份越大,越接近标准端的,创新的成份越少。一般来说,企业的高、中、基各层次与创新连续体的对应关系应该是越是高层越靠近创新端,越是基层,越靠近标准端。也就是说,企业高层更应该对企业的各项创新负责,要及时地提出创新的概念、想法和意图,以适应变化的环境或撬动环境的变化,如戴尔对计算销售模式的创新改变了计算机市场竞争的格局;基层更应该按照流程、标准完成具体的职责,而对创新负较少的责任,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基层创新可能会对组织造成极大的伤害,如连续生产线上某一个操作工突然对操作流程的改变可能会导致下一道工序不知所措,使整个生产乱套;中层则不仅要充分理解高层的创新意图、创新概念,还要将他们具体化,以便操作。当然,一些具有浓烈创新文化和创新要求的组织并不排除创新来自于企业的多个方面和多个层次,如科研单位、咨询机构、文化创意企业等,这类机构的创新层次稍微模糊一些。但总的来说,创新层次分明有利于企业构建完善的创新体系,以推进企业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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