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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车位都能卖 小区必须预留15%公共车位

(2011-08-11 20:42:40)
标签:

房产

【政策解答】
不是所有车位都能卖
小区必须预留15%公共车位
本报记者 孙梅欣
  “小区明明还有空车位,但是因为我们买不起,开发商又不给租,结果车只能停在小区外面,很不安全。”南京某小区的业主向记者抱怨,甚至也有一些业主投诉,在自己小区业主未能解决停车位问题时,停车位却被卖给小区业主以外的人,这让一些业主难以接受。

 

本小区业主购车位有优先权
  那么小区车位,是否只能对小区业主出售,不能对外出售?
  针对这样的矛盾,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认为:“原则上车位要优先卖给本小区的业主,不能卖给小区以外的业主。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本小区的车位不能对外出售。这一块是有争议的。严格来说,如果开发商将车位公示三个月,但本小区的业主不愿意购买,开发商再将车位对外出售,也不违法。”

 

小区必须预留15%公共车位
  但是即便如此,小区内依旧有15%的公共车位,需要进行预留。
    南京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中宁告诉记者,根据2007年出台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地下车库中,预留15%比例的车位,无偿提供业主进行临时停车:“这部分停车位是提供给小区业主亲属朋友等外来车辆使用,虽然需要收取一定的停车服务费,但是15%的公共停车位必须预留。”

 

车位使用权也可以出售

  还有一些小区的业主问:有产权的车位,是可以卖的,但是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开发商能够拿出来出售吗?
    王健律师表示:“这要看这一部分车位属于谁。政府规定小区必须配建的业主共有车位,开发商显然是不能出售的,比如物权法已明确规定,地上车位是归业主共有,开发商就不能出售。但除此以外,开发商另外建的那一部分车位,是可以出售的,出售使用权也是可以的,相当于长期租给别人。至于哪些车位是开发商能卖的,哪些车位是不能卖的,这个要到政府部门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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