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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害她5万元定金被吞

(2009-03-13 1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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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冲动是魔鬼,害她5万元定金被吞
市房管局提醒:“下定”前一定要考虑清楚
本报记者 李子墨
    拍板买房,无疑激动人心,因为房子寄托着许多人一辈子的梦想。但也有人被冲动这个“魔鬼”所引诱,一时冲动就仓促决定买房,交了定金后却发现房子有瑕疵,不想买了,导致白白损失几万元定金。
    南京市民李小姐,就吃了这样一个“哑巴亏”。前天,李小姐拨打《金陵晚报》房产维权热线84686672,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本报记者帮她讨回被吞的5万元定金。

 

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
    去年12月份,李小姐来到中央路上、临近玄武湖的一家楼盘,看中一套位于3楼的商品房。当时,李小姐被这家城中楼盘的黄金地段、便利交通等优势所吸引,对房子的户型、总价等条件也颇为满意,因此一时冲动,就交下5万元定金,签署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去年12月29日,李小姐带着钱,准备来交首付款,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却意外发现,自己房子旁边就是古都饭店摆的4-5个垃圾桶,一阵一阵的臭味袭来,特别难闻。“冬天都这么臭,夏天我的房子还能开窗吗?”李小姐当即为自己的仓促下定反悔,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想退回5万元定金。
    售楼小姐一开始还答应向领导申请,帮李小姐退定金,后来则直接拒绝退定金。
    因为一时冲动地下定,就白白损失5万元定金,李小姐特别郁闷,也不甘心,因此希望本报帮她讨回定金:“我承认我有反悔的责任,所以就算损失1万到2万元,我也接受。但5万元定金开发商一分钱也不退,我就是不甘心。”

 

客户违约,开发商不愿退定金
    昨天上午,记者立即联系到这家楼盘的销售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李小姐在交5万元定金时,与开发公司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协议上明确写着除非是房子不能按期交付等特定原因,李小姐不能擅自违约。如果违约,5万元定金将不予退还。”
    她指出:“李小姐确实提出过古都饭店垃圾桶影响房子的问题,但那是古都饭店因为办酒宴临时在后场摆了几个垃圾桶,经过我们交涉,已不再把垃圾桶摆在那里。李小姐也知道这个情况,但她仍然坚持要退房,说是给她造成了心理阴影。这是典型的违约行为。按照认购协议,她交的5万元定金,开发公司可以不予退还。”

 

房管局:李小姐很难讨回定金
    交了5万元定金并签署认购协议,后来又反悔,不想买了,到底能不能向开发商要回这5万元?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房管局商品房管理科科长胡高生。
    胡高生表示:“这要看买房人与开发商签的认购协议。如果是买房人随便反悔,违约在先,开发商可以不退这5万元定金。这种情况下,买房人想讨回定金,非常困难。”
    胡高生同时也介绍,在实际案例中,一些通情达理的开发商,会主动把定金退给买房人,但也有开发商高举认购协议这把“尚方宝剑”,不愿退定金,这时买房人就没办法了。
    到底买房人有没有办法讨回定金呢?胡高生支招:“你要有证据,表明你在交定金前,开发商有一些问题没有告知你,而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你的房子。比如房子对面有个变电站,开发商却故意不告诉你,那你就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退房,让开发商把定金退给你。”
    鉴于打官司讨定金“路漫漫其修远”,胡高生提醒,市民在买房前,一定要谨慎,考虑清楚再下定,否则几万元定金被吞不是闹着玩的。

 

 

>>>法律链接
当心!定金是把“双刃剑”
    究竟法律关于定金有何规定?记者查阅了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供大家参考。首先,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其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表明定金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是作为合同的担保,保证合同履行,另一方面是如果不履行合同,将给予惩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在南京,多数开发商把定金设为1万或2万元,也有的把定金设为5万元,最高也有开发商设置20万元的定金。这样设置是否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这就是说,定金的总额,只要不超过合同标的20%,都可以。此外必须签订书面的形式。李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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