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贷公积金?合同不允许!
开发商拟定“霸王合同”拒贷公积金
本报记者 李子墨
本报讯
随着“每户最高可贷40万元公积金”的新政出台,公积金贷款更加炙手可热。因为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22%比商贷利率7.83%低2.61个百分点,40万元贷20年,公积金贷款相对要省14.8万元的利息。
然而,市民曹先生在江宁某楼盘买了一套房,签订购房合同后,想贷公积金,却发现合同中规定只能贷商业贷款。
“我明明能贷公积金,却不许我贷,这不是霸王合同吗?”曹先生气愤地到本报投诉。
市民投诉:
开发商拟定合同,只能办商贷
昨天,曹先生致电本报询问:“我看到报纸上说,现在每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限额由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我在江宁买了一套房子,需要贷款20万元左右。签了购房合同,暂时没办贷款,不知道可不可以贷公积金?”
原来,曹先生去年12月在江宁某楼盘,买了一套约60平方米的小户型,总价约34万元。交了约10万元首付款后,还需贷款24万元。由于当时公积金处于紧缩时期,售楼小姐说公积金放款太慢,很难办起来,于是,曹先生只是交了首付,暂时把贷款的事搁置起来。
今年2月,听说公积金“开闸放水”,还提高了贷款额度,曹先生就想贷公积金,打电话到本报咨询。
记者拨打市公积金管理中心84552822的咨询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是健康楼盘,都可以贷公积金。”
不过,曹先生忽然又发现,在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只能办商业贷款,不能办公积金贷款。这样的强制条款,让他很郁闷,而且气愤。
官方说法:
不准贷公积金,属“霸王合同”
“我是单位正式职工,足足缴了5年的公积金,完全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什么规定不准我贷公积金?要知道,这20万元贷款贷20年,如果不能贷公积金,而要贷商业贷款,我要多出7万多块钱的利息!”曹先生对开发商拟定的霸王条款,极度不满。
记者再次联系到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楼盘符合相关条件,属于‘健康楼盘’,应当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不得无理由拒办公积金贷款。面对只能办商贷这样的‘霸王条款’,买房人可以不签字,并到市公积金来投诉。”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曹先生已经在这样的“霸王合同”上签字了,那就等于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能通过跟开发商协商解决,看开发商能不能同意给他贷公积金。
在记者的协调下,截至昨天下午3点发稿前,该楼盘的开发商已同意给曹先生办理公积金贷款,并承诺现在来买住房都可贷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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