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发布一系列“开闸放水”的新政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上调到20万元
通讯员 宫吉晶 金陵晚报记者 李子墨 毛蕾
本报讯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万元楼盘、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重新可贷公积金;二次公积金贷款禁令取消;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2提高到0.45;单位不为职工缴公积金,将被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开发商拒贷公积金将遭严厉查处……
昨天是许多人在鼠年的上班第一天,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系列具有重大影响的最新政策,惠及上百万缴存公积金的市民。本报特别邀请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及归集处的专家,对这些新政进行权威解读。
额度上调:
夫妻双方最多可贷40万元
昨天下午3点,在太平北路51号的5楼,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鼠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明远在会上表示:“经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6次会议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张明远介绍,此次调整最重要的一条,是自2月18日起,将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40万元公积金。
关于调整的原因,张明远表示:“这几年南京房价上涨得比较厉害,很多市民反映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用,希望贷到更多的公积金贷款。在认真测算以保证公积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我们决定顺应市民的需求,将南京市公积金的个人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帮助他们圆自己的住房梦。”
据悉,近年来南京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已从10万元上调到12万元,又上调到15万元。此次再次上调到20万元,也是参考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目前北京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已上调到60万元,上海则最多可贷50万元。
权威解读:
对于提高15万元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市民早就呼声甚高。因为目前主城区1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一般在80万左右,首付3成,还需要56万元的贷款。而根据原来15万元/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最多只能贷30万元公积金,那么还需额外再贷26万元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显然不够。
如今,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调到30万元以后,夫妻双方最多可贷40万元。那么,夫妻贷40万公积金后,只需再贷16万元商业贷款。
一套房子能多贷10万元公积金,比起本来要用商业贷款,能省多少钱?按照贷款总额10万元、20年期限,用等额本息法来算,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7.83%)的利息为81141.45元。而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22%)的利息为61320.64元。
也就是说,出台这条新政后,夫妻双方买1套房,最多能比原来多贷10万元公积金,可以少从口袋里掏出19821.45元的利息款,省下近2万元的支出。
禁令取消:
万元楼盘可再贷公积金
本报在1月25日刊登了《万元楼盘有望再贷公积金》的报道,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得到了证实。
市公积金副主任张明远表示:“从2007年1月1日起,我们对于每平方米在1万元以上的万元楼盘,以及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等投资性商品房,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自今年2月1日起,这些禁令已进行取消。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楼盘,以及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可以重新再贷公积金。”
同时,挑高的商品住房,也可再贷公积金。不过,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商铺等,仍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去年初市公积金出台万元楼盘禁贷公积金的政策后,南京楼市受到震动。因为城中的金陵大公馆、天正湖滨花园、世茂滨江新城等多数楼盘,售价早就超过1万元/平方米,禁贷公积金让数以万计的买房人,不得不采用商业贷款,从而多掏数万元的利息。此次禁令取消,让许多想在城中买高档房的市民拍手称快。
权威解读:
去年初限制万元楼盘等公积金贷款,是为了控制公积金放贷的整体规模,实现公积金的收支平衡。这个目的已经达到,所以限制政策也相应解除。
看看目前的南京楼市,经过去年新一轮的房价上涨,主城区的木马公寓、融寓等楼盘售价达到1.6万元/平方米左右,长江路九号则超过2万元/平方米。同时,奥体新开盘的宏普捷座,酒店式公寓1.7元/平方米,SOHO办公房2.2元/平方米。既然到处都是万元楼盘、酒店式公寓,那么禁令的取消也就是适时之需。
以木马公寓1套110万元的酒店式公寓为例,夫妻双方最高能贷40万元公积金,能比原来纯商业贷款,20年节省的利息高达147572.91元,接近省15万元利息。
不过,以宏普捷座为例,该楼盘的酒店式公寓在新政下已可贷公积金,但是并非住宅的SOHO办公房,仍然不能贷公积金。
解除限制:
市民可二次贷公积金买房
自去年9月1日起,南京市公积金对二次贷款说“不”,也就是说,凡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再购房就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昨天,这条公积金“二次贷款”的限制政策,也被宣布取消。
张明远副主任介绍:“市民只要还清公积金贷款,即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贷款处的负责人解释,只要还清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市民就可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的公积金贷款,都不受限制。
不过,张明远表示:“根据央行有关文件的精神,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40%。”由于二手房贷公积金本来就是至少首付4成,所以不管是第一次贷公积金还是第二次贷,仍然都是至少首付4成。
额度增加:
还贷系数由0.2上调到0.45
本报在1月18日刊登的《公积金还贷系数有望上调》,也在昨天的会上应验成真。张明远副主任表示:“从2月1日起,公积金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还贷量占月收入的比例)由0.2调整到0.45。部分市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得到大幅的提高。”
据悉,2006年南京市公积金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45,但一度下调到0.3,从去年9月1日起,又从0.3下调为0.2,这让许多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缩水”。
此次又将公积金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如乘“直升飞机”般从0.2上调到0.45,给了许多准备用公积金买房的市民一个巨大的惊喜,因为他们可以贷到更高的公积金额度。
该系数之所以至关重要,是因为在一定范围内,南京市民能贷多少公积金额度,是跟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成正比的。计算公式如下: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权威解读:
公积金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2调整到0.45,对普通市民意味着什么?这里举例说明。
36岁的市民吴先生,每个月和单位共缴存24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0%,加起来为20%。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则他的实际可贷年限为60-36=24年。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代入数据,吴先生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240/20%×0.45×12×24=15.552万元。
而此前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2时,他最多只能贷6.912万元。现在的贷款额度是原来的2.25倍,可见上调幅度之大。
读者也可据此公式,算一下自己能贷多少公积金。当然,南京市公积金贷款设有上限,个人最多可贷20万元,夫妻双方最多贷40万元。
严格执法:
开发商拒贷公积金将严查
去年以来,南京部分楼盘以“公积金放款太慢”等为由,对公积金贷款说“不”。昨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作出措辞严厉的回应。
“部分开发商拒绝为买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理由是不成立的。公积金放款很快,有时比商业贷款还要快,甚至当天即可办下。我们也在此规定,开发商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贷款按揭协议,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为公积金的办理提速。”张明远副处长说道。
张明远还表示,应办而不办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涉嫌违法违规,在接到买房人投诉后,管理中心将严厉查处并予以行政执法。
扩大缴存:
单位不缴公积金将罚1万-5万
目前,南京仍有许多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更谈不上缴存公积金。对此,市公积金归集处的倪瑞荣处长表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未按规定办理的,中心将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维护职工权益。”
“如果单位未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市民可到我们这儿来投诉。一经查实,将对单位处以1万元-5万元的罚款。仍不整改,我们将对公司法人处以3000元-3万元的罚款。”倪瑞荣介绍,2007年度已对许多不缴公积金的单位采取严厉的罚款措施。
据悉,未来,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成立法规处,专门负责对这些违法单位的执法工作。
新政背景:
公积金去年盈余4.95亿元
缘何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择在2007年实施一整年的紧缩政策,又在2008年2月,对公积金贷款进行全面开闸放水?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明远。
张明远介绍:“2007年以来,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资金管理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实施‘量入为出’的调控指导思想。2006年市公积金贷款额超过归集额,支出大于收入,所以在去年实行了一系列的暂时性政策调控。到去年底,中心已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因此,放松了一些限制性政策,并提高最高可贷额度,帮助市民解决住房问题。”
据张明远介绍,2007年市公积金贷款额45.81亿元,归集额为50.76亿元,全年盈余4.95亿元,并且2008年的公积金归集指标高达70亿元,这标志着管理中心在资金量上具备了发放更多贷款的承受能力。
贷款处的负责人还透露,2008年市政府给市公积金下达的贷款指标为40亿元,尽管比2007年的指标45亿元还有下降,但是该指标具有较大的弹性,将根据市民的购房和贷款需求适时进行调整,可以突破,保证市民买房都能贷上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