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天》里没有常识性错误
(2009-08-20 13: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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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天行政处罚权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文化 |
《奈何天》里没有常识性错误
我的长篇小说《奈何天》最近在新浪读书频道连载。销量和点击量都在前几名,几天已经过百万点击。小说开头写道:“杨子晨任县委书记才一个多月,就对那些贪官庸官下了毒手。算他狠!他一次免了五个局长,分别是公安局长王国强,工商局局长张某某,信访局长和另外两名副局长。”有网友提出,工商局、公安局是垂直管理的部门,当地党委不能任免其局长。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写于2002年,2003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第一个版本,2008年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第二个版本。其间把县改成了县级市,称谓上有所不同,但级别没变。小说背景放在上世纪末,那时公安局,工商局领导都是由地方党委任免的。一些读者对这个时代背景不太了解,所以认为我犯了常识性错误。我在党政部门做了十年,这个错误不会犯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后企业登记管理权问题的意见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9年08月25日
【实施日期】 1999年08月25日
【章名】 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国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以后,就改制后
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权和行政处罚权问题请示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省(含自治区和直辖市,下同)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
管理后,原市(含自治州,下同)和县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管理权
没有改变,仍然以自身名义依法行使企业登记权和行政处罚权。
二、大中城市所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改成分局后,其非公司企业登记
管理权没有改变。经上一级有公司登记管理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可
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义行使公司登记和对公司的行政处罚权,法
律责任由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
三、地区、盟、各类保税区、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上一级有公司
登记管理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书面委托,可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
名义依法登记公司和非公司企业,行使行政处罚权,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
局对被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应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仍按授权体制和现行
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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