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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非常严峻

(2011-04-02 13:38:18)
标签:

丁大卫

财经

证券/理财

国务院调控房地产的“新国八条”规定,到今年4月1日,各城市必须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公布本地区年度房价调控目标。2月21日贵阳率先公布目标,就是低于GDP或人均收入增长,开了一个十分恶劣的头,于是二三线城市纷纷跟进。一线城市中,上海于3月28日打破沉默,目标大同小异,说白了就是继续涨价。所有的城市中,只有北京给人们带来了惊喜,提出“稳中有降”。
 
由此看出,地方政府玩文字游戏已经到到了登峰造极、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你要调控,我偏偏就是继续涨价,涨价也算了,偏偏来个“低于”。你就不会直接宣布,我继续涨多少多少吗?还是北京人比较爽气,“降”字终于出现在了房价控制目标里。
 
众所周知,过去十几年房价不合理的飞速增长,是与地方政府的默认、支持分不开的。中国不是很讲究与中央保持一致、地方服从中央的吗?为什么现在要顶着?还有,中央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其他城市我不清楚,至少在上海我是没有看到听取什么意见,我估计90%以上的居民是不会同意继续涨价的,除非是手中已经囤积着很多房子的投机客。
 
这个问题非常严峻。
 
国务院已经开始对地方政府在房价控涨指标制定过程中忽视“当地居民购房支付能力”的做法,表现出不满。3月30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在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引人注目的是,国务院办公厅亦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转发了这份通知。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一些地方房价水平已较高,仍然制定了太过宽松的目标,则不利于地产市场调控;有些地方政府担心被问责,定出高目标,这种心理是不可取的”。
 
过去无论是“两会”,还是中央的决策,有很多美好的计划,都在中间环节、执行的方面出了问题,结果效果适得其反。现在“新国八条”明确了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负总责,地方政府在这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面前究竟怎么办?是考虑自己的既得利益还是真正为广大人们群众着想?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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