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 · 技能】So what? 我不是天生演讲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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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笑来的博客

怎样开头?
几乎所有的书籍都推荐“用故事开头”是最好的演讲方式。真的么?
对于那些早已“敞开心菲”的听众来说,名人的故事哪怕再平凡都耐得性子听到底;然而,对于你我这种普通人来说,这事儿还真不见得——哪怕再精彩的故事,很可能只因为多绕了个弯子就已经有人离座而去。
最要命的是,作为普通人的你我,很可能从未有过讲述精彩故事的经验,所以,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再精彩的故事都有可能被我们讲臭……
如果你对你的内容有足够的信心,三个字作为开头就可以了,“大家好……”
当然,即便是这样三个字也是需要练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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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睛演练一下就知道了,每一步对新手来说都非常不容易,都可能随时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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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切无误,接下来就可以直奔主题了——记住,谁都讨厌浪费时间(尽管大多数人并不真正善待时间)。
新手最难掌握的重要技巧:停顿
在讲座现场,有时你会见到这种场景:
明明已经有听众开始鼓掌了,可偏偏讲者并未停顿,自顾自地讲下去,那原本可能会很热烈的掌声,生生被讲者接下来的话给“压”了下去。
我从未遇到过讨厌听众掌声的讲者。可为什么偏偏经常出现的情况恰恰相反,很多讲者会在不知不觉之间“扼杀”掌声呢?
这是一场讲者自我心理素质的较量。很多的时候,讲者已经达到了那个爆发点,可是他并没有自信,所以才“不敢”停下来而已。当那个爆发点到来之时,讲者不妨停下来,不做任何动作,在心里默数“1、2、3、4、5、6、7……”。有掌声,就静静地站在那里等掌声结束,没有掌声,就若无其事地讲下去。
对将台上的新手来说,七秒钟很长,长到像亲眼盯着种子开始发芽直至长成参天大树一样。然而,这只是感觉。听众的感觉并非如此,七秒钟是听众绝对可以忍受的停顿,甚至,大多数听众不会觉得七秒钟的停顿算做停顿。
接下来的关键就是要去研究听众究竟会为了什么鼓掌?你讲什么样的话,以什么样的方式说出来,听众必然鼓掌?找这个爆发点的技巧,依然是可以习得的。
制造效果的利器——契诃夫之枪
听说过“契诃夫之枪”么?“契诃夫之枪”指的是一种文学技巧:在故事早期出现的某一元素,直至最后才显现出它的重要性。
这个技巧的名字来自于俄国大作家契诃夫说过的一句话:Any object introduced in a story must be used later on, else it ought not to feature in the first place. 在故事开头出现过的物品一定要在后来用到,否则,它压根就不应该出现。
比如,在一部影片的开头,镜头扫过墙上的一把收藏用的古董枪,到影片结束的时候,它应该发挥作用(比如,出其不意地用它干掉手持火箭筒的大坏蛋);否则,这杆枪压根就不应该出现在镜头中。
讲相声的人把这个叫“抖包袱”。不过,相声中,全部的目的只有一个,逗笑。而契诃夫之枪却不一定是为了逗笑,而是为了整体效果。一场讲演跟一部电影、一部小说某种意义上没什么不同——因为它们都追求效果。
讲者应该绞尽脑汁为自己的讲座造一个“契诃夫之枪”。制造方法是“倒过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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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效果的另外一个小技巧:重复
一般来说,人们讲话的时候,会有意避免重复——重复往往被认为啰唆。然而,恰当地使用重复(或者说“反复”)是制造效果的重要的技巧之一。
当我讲了什么事情,第一次证明“相信我,你不孤独”的时候,听众可能只是产生了所谓的共鸣,并且,请注意,只是部分听众(至于多少,永远无法确定)产生了共鸣。
相隔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在听众还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有多重要,并且现在已经基本上不记得刚才听过这句话的时候,我又用一个什么别的事情再次证明“相信我,你并不孤独”,这时候,毫无疑问,1) 产生共鸣的人更多,2) 上次已经共鸣过的听众,开始产生更多的认同,3) 少数人已经开始有“惊喜”的体会……
再过一段时间,又在一个在听众觉得“出其不意”的地方,我又一次证明了这句话“相信我,你并不孤独”的时候,这句话其实已经牢牢地根植在听众脑子里了……
之后再隔一段时间,如果我再讲了什么事情之后,说,“相信我……”,而后故意停顿,不说话,那么两三秒之内,听众就会反应过来,甚至开始“情不自禁”地帮我补全刚才的那个句子:“相信我,你并不孤独”。
到有听众自动帮你补全句子的那一瞬间,某种意义上,你已经“赢得”了听众。因为他们只能在认同并牢记这句话之后才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
这就是重复的力量。
让语言生动起来并不难
学会使用生动的语言一点都不难。这事儿跟学会系鞋带差不多——只需要挣扎一小会儿,而后受用一辈子。
技巧很简单:“在关键的地方弃用形容词”。
有一本我格外喜欢的书,叫Mean Genes – From Sex to Money to Food: Taming Our Primal Instincts。作者的语言格外生动,而他们主要使用的技巧就是这个——事实上,几乎所有国外的畅销书作者好像都擅长使用这个简单的技巧,好像他们都上过同样的培训班一样。
他们不说“男人每次射精,精子的数量很多……”,而是说,A tablespoon of human semen contains enough sperm to fertilize every woman in North America. (一小勺的精液里含有的精子足够让每一个北美的女人都怀上孩子。)
他们不说“六合彩中头奖的概率太低了……”而是说,A person is nine times more likely to die by falling out of bed. (一个人从床上掉下来竟然被摔死了的概率都比这个高九倍。)
事实上,不见得一定是形容词可以被这样“改头换面”,每一项重要内容都值得如此“焕然一新”。
慎用名言警句(或其它陈词滥调)
新手喜欢使用名言警句为自己的讲话增色,殊不知,作为听众,最讨厌的是那些在台上“拉大旗作虎皮”的人,因为这本身就是心虚、底气不足的表现。
我们经常看到很多高明的讲者在也在讲话中运用名言警句获得效果。只不过那些高明的讲者从不“用某个名言警句证明自己的观点”,而是“用某个事例(包括自己的经验)证明某个名言警句的正确性”。
这是很不一样的。
那些高明的讲者在“用某个事例(包括自己的经验)证明某个名言警句的正确性”的时候,整个谈话的重心其实也不会在那个名言警句上。他们往往只不过是从某一侧面证明或提及某个名言警句而已。并且,他们往往会把那些名言警句的意义延伸开来,引出一些新意才善罢甘休。
倒是有个技巧去处理这些大家“耳能熟详”的话语──反其道而用之。
钱钟书先生就擅长这么做。他说的一句可以作为这种技巧的范例的说法是:“狐狸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想像它酸,也很可能想像它是分外地甜。”这是个小伎俩,但往往有大用处。
成为能说那话的人
也许你早就注意到那个极为常见却又几乎总是被忽略的现象了:明明是同样的话,你说出来就不像那回事儿。
每一句话,其实都是有所归属的。你如果不是班里学习最好的那个,那么你大讲特讲学习方法,很多人会不屑于听你说话。如果你不是公认最冷静最善于思考的那个,那么你把想法说出来很可能就算是对的也会被低估。
很小的时候,我父亲教我,一定要想办法时不时做出令人敬佩的事情,这样的话就会有人主动找你做朋友。当时并不懂这其中的道理,都过了三十多岁才知道一直按他所说去做所带来的巨大好处。赢得尊重是最不能急于求成的,绝对不可能靠临时抱佛脚。因为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观察能力,并且,这些人还会相互沟通,互通有无,于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尊重只能靠积累获得,这是铁律。
没有人会像你自己一样了解你自己,也没有人像你自己一样关注你自己。所以,每个人其实都多多少少高估他人对自己的重视程度,又因为这个结果进而低估他人的评估能力。要知道,重视和尊重往往来得要比自己想象的晚许久许久。
“话说出来之后有没有人听”,是个极为有效地自我评估标准。
有人听,你知道你自己处于什么状态了;你说了,别人却听而不闻,甚至有(对你来说意外的)异常反应,那就说明你积累得还不够。那就接着攒罢。我一直觉得“攒人品”的说法不仅仅是有趣的,事实上还是相当精巧的。
主角与配角
站在台上,你所讲的话题就是整场讲演的“主角”,但聪明的你,一定要为你的主角设计配角。配角很重要。
新手不懂这个道理,往往只有一个主角,让它唱独角戏。而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那些优秀的讲者在台上就好像在奏乐,除了主旋律之外,一定有精美的配乐。他们不会只讲一件事,而是同时讲两件事,只不过,主次分明而已。
为什么他们会这么做呢?专注于主要话题不是更好么?
长期以来,教育工作者为此痛苦无比:他们在课堂上兢兢业业,可是大多数学生却只把他们的字字箴言当作屁都不如的东西处理。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些老师的主角没有配角。独角戏往往枯燥。不吸引人。
很多的时候,人们讨厌被说服,因为那往往意味着说自己过去是无知的、或者是错误的。随着年纪的增加,人们甚至开始讨厌那些说服的尝试,一方面是因为成见已经形成,它只想被认同,而不是修正。
当讲者同时讲两件事情的时候,主角在前,配角在后,甚至只不过是若隐若现。不过,有趣的是,往往主角并不起作用(至少没有像想象得那样其作用),可是配角却像是有魔法一样影响了听众(甚至会超乎讲者的意料)。
这也是为什么电影里的人物比课堂上的老师更具影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学生坐在教室里听课之时,他们潜意识里在抵御教师所讲;当观众坐在银幕前的时候,他们关注的是“享受故事情节”,潜意识里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不知不觉接受了很多故事细节中强调的价值观或者其他的什么道理。
于是,这些观众不仅夸奖那情节的精彩,还直言不讳地承认看过之后有很多“感悟”。
什么时候说结论
有两种方式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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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后说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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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根据,后说结论
应该根据什么去选择呢?
如果那结论是听众容易接受的,或者说与听众的已有观念比较接近,甚至一致,那就应该选择“先说结论后说根据”。接下来的过程中,“说服”的成分就少一些,甚至没有,更多的是“说明”。
不过由于听众容易接受,也恰恰因此容易走神。人就是这样,一旦确信正在输入的信息是“已知”或近似已知的时候,就会放弃继续处理。尽管很多时候,最重要的很可能是那“一点点的区别”。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听众注意力集中,讲者最好提供听众原本可能并没有想到的例子、理由,或者起码从另外一个不那么“普通”的角度去阐述。
而一旦讲者确定自己所讲与听众的已有观念不一致,甚至截然相反,却又有必要一定说清楚,那么,最好采取“先说根据,后说结论”的方式。
理由很简单:一旦遇到与自己已有观念相左的信息,人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进入“排斥”状态, “排斥”就好像一副墨镜一样,使一切信息变色。
仅仅是顺序差异,却可能带来效果上的巨大不同。
如果讲者注意到了这一点——这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么,最终会发现另外一个重要的现象:当讲者把所有的根据讲清楚之后,甚至没必要一定把结论说出来——因为很多听众已经自己得到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