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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写的誓言

(2011-01-09 21:31:06)
标签:

省交通厅

河南

董永安

杂谈

分类: 随笔

血写的誓言
(又一条大鱼落网了。)

 

日前,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被双规。

从97年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落马算起,全国已有九个省份的17个厅长涉腐,如果算上副厅长,应有32人之多。所以,人们把交通厅列为“事故多发”地段,把交通厅长列为“高危人群”。

更让人吃惊的是,就在河南省交通厅的太师椅上,竟然有四位厅长“前腐后继”,其惨烈程度在中外腐败史上恐怕也是空前绝后的了,申报吉尼斯应该毫无悬念。因而人们把河南省交通厅称为“政坛百慕大”。

有意思的是,这些厅长们还个个都有反腐宣言存世。来一起围观一下。

首先倒下的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逢会必讲反腐倡廉,一次为标榜清廉,竟要门卫将一行贿者赶出,一时传为美谈。

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天地良心!我认为收钱是不对的,是错误的,本意上我不想收,想收的话机会太多了!”

新疆交通厅厅长阿曼·哈吉:“巨大的投入在改善中国交通状况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副产品’———交通厅长落马。”所以(在我这一任上)“绝不能让公路修上去、干部倒下来的问题发生。”

重灾区河南省交通厅的“第一倒”曾锦城, “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信誓旦旦;

第二倒张昆桐,“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响亮动人;

第三倒石发亮,“我们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基本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字字千金;

第四倒就是刚刚倒下的董永安,“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慷慨激昂。

我不知道,他们在台上这样侃侃而谈的时候,怎么能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

最具有戏剧性的是,“第一倒”曾锦城的前述那段著名的反腐誓言――“一个党员的保证”,是他咬破手指写的血书,至今存档河南省委。只可惜,血迹未干,曾锦城已经应声倒下了。而第二倒和第三倒之间,仅仅相隔了8个月,几乎是第二宇宙速度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交通厅长奋不顾身、前腐后继?为什么“工程上马,干部落马”,成了我国工程建设中的一种“宿命”?原因可以概括为两个集中:资金集中;权力集中。

现在各省市都在大规模修建高速路,前年金融危机时投放的4000亿救市资金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就砸向了高速路。而随便一个高速路项目动辄就是几十个亿、几百个亿。这么大的蛋糕难免不会被惦记上。

再一个集中就是权力的集中。美国学者阿密泰在其著作中谈到:“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如果仅是个别苹果坏了,只要挑出来便是了,如果装进交通厅这个筐子的苹果都坏了,那就要好好琢磨一下交通厅这个筐子了。

我国现行的交通投资体制是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采取“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一切规费资金由交通部门自行征收使用,对外融资又实行统贷统还,独立设置项目法人,再加上不受制衡的招、投标市场,导致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交通厅既是投资者,又是管理者;既当发包商,又当承包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如此巨大的权力,掌握在厅长一个人手里,又缺乏有效监督,不出问题才怪。而一个项目推出,参与竞标的单位少则几十,多则上百,竞争非常激烈。在这种权力集中的体制下,他们的竞争当然都指向唯一的目标――厅长,那个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人。在那么密集的“攻关”之下,几乎没有人能够在枪林弹雨下中生还,倒下,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所以,不要依赖所谓的自律,更不要相信血写的誓言,那都是靠不住的,都是不可信的。唯有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形成有效的监督体制,把权力置于阳光下,阴影才能无处遁形。一个交通厅如此,一个国家亦是如此。

 

董永安在作反腐报告。

血写的誓言

血写的誓言

 

在现有体制下,恐怕这些厅长们都会像这样难以脱身。
血写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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