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拜应该成为城市文明的注脚
(2009-03-30 13:40:01)
标签:
城市文明注脚火灾公德意识清明杂谈 |
分类: 阅评 |
文明祭拜应该成为城市文明的注脚
28日,城区跃龙路85号跃龙苑一住宅楼内,因一户居民在阳台焚烧纸钱和烧得拜神,冒出滚滚浓烟,附近居民误认为发生火灾,拨打119报警。消防车火速赶来,虚惊一场。这位60多岁的女“肇事者”没想到自己在阳台烧香拜神会引来这么大的误会,赶忙跑出来给大家赔不是。
清明快到了,“119”必然是临阵以待。即便所有火警都是误会,也够119受的。在这样的来回折腾中,真的火灾发生时, 119会不会再无力出警?这只是假设。毕竟,误会的火灾不可能那么多,也没有人愿意成为“狼来了”故事中的那个“孩子”。
近几年,每到这个传统的缅怀逝去亲人的日子来临,相关职能部门,甚至网络论坛,都不无善意的提醒公众要文明祭祖——既能让个体的怀念、悲伤得到纾缓,也不至于折腾别人。所谓折腾,如这次误会的火灾,119折腾不说,也折腾了周围民众,连祭拜者自己也被折腾。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考虑到每个祭拜背后都有一段悲伤,政府部门并没有强行禁止传统的以烧纸钱、烧香等方式。最多只是引导公众要在表达悲伤的同时,能够让悲伤安全“落地”。实际上,公众也无义务为个体的悲伤买单。换句话说则是,每个人,包括你我,在怀念亲人表达悲伤的同时,也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谁引发的火灾,谁就要为此损失负责。除非找不到责任人,这几乎不可能。即便如此,对他人也是不公平的。火灾引发的物质财产损失可以量化补偿,有人员伤亡的呢?
所以,清明时节引发火灾的多少,我们可以把它看作衡量本地民众公德意识的重要指标。对职能部门来说,不能仅仅寄望于民众的公德意识,来降低火灾数字,而应该恪尽职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民众财产人身的安全,火灾发生了,厘清责任,谁的责任谁负。就这么简单。
问题是,责任再怎么厘清,责任人再怎么确定,火灾导致的社会运行成本,总是会增大,悲伤也会增加,折腾也会增多。而要减少这些,就需要我们在烧纸送钱缅怀先人时,能够看着它们安全的熄灭,然后再离开。就是这么一点儿小小的付出,却成就了你我“安全”的悲伤,不是更好吗?说严重点儿,一个社会还在为这么低微的公民素质而努力,作为这样社会的民众,我们是还能不能抬得起头?
每到清明时节,上至国务院,下至各地方政府,总要下发类似《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我好奇的是,这样的通知能下发多少年?我们需要多少年才能成熟一点儿?因此,不要让“清明节”变成了“扑火节”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