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满意才是政府工作的目标
(2008-10-30 18: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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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纪检监察官员派驻机构江门市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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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满意才是政府工作的目标
今年6月,鹤山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基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分片管理试点工作,同时组建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主要负责该市各镇(街)、市有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江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周伟万在日前调研时,鼓励鹤山积极探索,向省和江门市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见江门日报10月19日)
政府、官员,究竟应该让谁满意,单纯的逻辑层面的争论,已经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官员从人民的“父母官”到人民“公仆”的角色转变,已经好些年。理论上说,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官员的工作应该让民众满意才是。但经验表明,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先说个旧闻:去年湖北省武汉市一街道办事处的一次性纸杯上,印着“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三行字,引起近乎一致的批评,同样也是由这个问题的认知差距引起。义正言辞的批评者认为,这样赤裸裸的向权力献媚,有辱宣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尊严。笔者则撰文认为,这不过是实话实说,不应该招致社会的大批特批,难道说“皇帝明明什么也没穿”有错啊?!平心而论,或眼见或耳闻,真正让群众满意的官员远远少于让上级、让领导满意的。
具体说,如果当地民众对这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并不满意,众所周知,后果一点儿也不严重。但江门市(领导)要是不满意就大不一样:工作不力,换个领导试试。所以,官员总是想方设法让上级领导满意,也就不足为怪。民意抵不上一个领导指示,于社会而言,很悲哀。这样,我们往往会看到权力的飞扬跋扈,却不见民意的鲜明表达。
这种模式的延续,会使得权力对权力的俯首更露骨。也就是说,如果民众意见仍然无法成为官员工作的评价标准,即官员仍然不需要为民众负责,而只对更高权力负责,那么,官员工作就仍然不会由民众来检验判断。民众的满意与否,并无这些官员期待的实质意义。所以,改变这种权力语境,是当前的关键问题。任由让领导满意下去,迟早会被解读为这是对民众的嘲弄,对民意的侮辱。问题就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