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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众利益才是政府首选

(2008-10-22 12:20:09)
标签:

专业户

农民

大企业

民众

当地政府

东莞

杂谈

分类: 阅评

保障民众利益才是政府首选

1020,东莞市农业局召开会议,研究怎样引导耕地流转给大企业、大专业户,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耕地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市农业局有关人士建议,可借鉴宁波模式,对于将农田租给大企业、大专业户的农民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引导耕地集约化。(见昨天东莞日报

给予奖励,又许之以“钱”景,这等好事,农民怎么会拒绝?东莞的耕地集约化,指日可待。这种乐观判断的“兴奋剂”作用,极有可能成为当地政府主导耕地集约化的强大动力。结果可能是,不管农民愿不愿意,政府都要给他们这份“爱”。被“爱”的农民,是会心有暖意?还是会寒从心生?土地如何使用的决定权,是因“钱”景而被政府收缴?还是留给农民自己选择?既为保障农民利益而引导的耕地集约化,当然不能侵犯农民的利益,自由选择的权利,应该说也是利益的一种。单一的经济因素,不能代表农民最大的利益。当地政府怎么处置这种选择的自由,同样关系着农民利益。

何况,耕地一集约化农民就增收,并不是所有事实都能证明这个潜在判断。大企业(大专业户)如果效益不好,同样会影响农民收入。这就要求当地政府不能简单只是为土地的集约化而集约化后撒手不管,而应该在集约化之前对大企业(大专业户)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之类有个起码的考评,之后,还需要有对它们严格的监管制度来保障流转土地农民的利益。

无疑,会增加政府的运行成本在,最后还说不定“好心办成坏事”——出力不讨好,又背离现代社会“小政府”趋势的行为,不可取。报道中说,如果政府不牵头组织好,农民自己是没办法集中耕地的,更无法自行招商。因此,政府的作为是关键所在。问题是,为何政府不去引导农民成立土地流转协会之类来解决土地问题?无论如何也总比越俎代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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