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予农民更多话语权
(2008-10-14 10: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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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农民农村群体成比例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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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予农民更多话语权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表明未来8亿多的农民兄弟,众多农村将会有更大的机会,国家离民富国强的目标也会更近。在这绝对重要的历史时刻,我们听到了众多专家的解读、分析,却很少听到农民兄弟的认知、判断。虽然专家的学识、权威不容置疑,但权益与之息息相关的农民群体的“失声”,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实际上,这种现象并不是孤立的。从小岗村当年“私分”土地到现在,农民群体的话语权都不曾与这一群体的数量成比例。或政治权利,或思想传播,观点传递,都在这种怪胎中延续。所以农村与城市的距离越来越大,国家欠农民的农村的越来越多。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如果国家不愿意补偿,那么农民农村维持现状的可能性就更大,因为依照他们现有的权利,他们根本不可能争取更多的权益。也就是说,他们改变命运改变生态环境一直都不是能够根据其群体的主观意志来完成,而是绝对需要借助外力——国家强势的农村政策。众所周知,命运要掌握在自己手中。农民群体的命运却掌握在国家手中?现在农村糟糕的公共基础设施,谁的制造?
由此可以作出如下判断:如果农民的话语权继续维持原样,那么,农民农村的权益,国家对农民农村的期待,都会大打折扣。农民的个体感受,必然会被国家强势的政策更多的无视。农民农村发展的要义是什么?当然是为了让农民过得更有滋味更幸福。强加于个体的“幸福”,幸福在哪儿呢?何况这种发展的先决条件是,国家对发展农村的主观愿意——并不可靠。笔者希望国家借农村又一轮改革的东风,给予农民更多话语权,即,是可能的最坏结果而退一步——有了更多话语权的他们,即便国家或其他利益群体不愿意,他们同样能够最大可能的维护自己的群体利益。张嘴等着吃,如果别人不给,可能就要饿死。凭自己努力去争取,被饿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别说他们的权利,他们无所谓。
这种权利“鼓励”,比如,至少应该有与其群体数量成比例人大代表名额,愿意倾听他们发言,并有相应渠道、平台传递他们话语的社会习惯等等。以制度或法律形式保障农民群体的话语权利,就是在作最坏的打算,于社会而言,却最有益健康。我们都知道,个体能够认识到并竭尽所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我们这个社会是多么的稀缺。所以,笔者认为,给予农民更大权利,再有国家对农村改革期待的强势政策法规,是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两只翅膀,一个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