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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本就该有“开放心态开放视野”

(2007-10-14 18:46:53)
分类: 阅评
 

    参加中共十七大的北京代表团代表、宣武区信访办主任耿惠芳认为,“开放的社会不可逆转,作为党代表更应有开放的心态,同时也应有开放的视野,自我封闭不可行”。(新京报10月14日


    “代表”,顾名思义,就是某一群体利益的代言者,但基于国情,考虑到党代表受人数、广泛性等限制,代表们的代表性已经不局限在某一群体,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是更多群体利益的代言者(而且群体利益的代言者还存在交叉现象)。即就求代表应该具有“开放心态开放视野”的基本代表品质,如此才能跳出其所在群体之狭隘利益观,进而才能名符其实地成为其所应该代表群体利益的代言人。
 
  
    代表们能否真的“开放”?看看这两则关于十七大代表的新闻:
   
河南南阳十七大代表著名作家凌解放(笔名二月河)在该市欢送“党的十七大代表赴京”会上表示,“作为文化战线的一员代表,将倍加珍惜这次机会,积极宣传南阳文化强市建设的成就”广东梅州十七大代表广东汉剧院党委书记、院长李仙花表示,将继续呼吁中央出台更多更完善的政策措施,促进山区的文化事业和发达地区协调发展;呼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保护国粹,加大对传统文化的扶持力度,使传统剧种发扬光大,为深入实施“文化大省”、“文化梅州”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两位代表不约而同地准备为其所在市宣传,考虑到他们承载着该市利益代言身份,倒可理解。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并非仅这两位代表,各地代表大都具有这种特点。两位代表还有个共同特点,都有着鲜明地身份意识,可以说他们都没有超越其身份的开放视野。仅仅为其所在群体利益代言,既显得代表狭隘,也使得没有代表(或没有直接代表)的群体利益得到保障的可能性大降。如果这种现象普遍的话,那么从更广层面上而言,得不到保障的利益群体自然会更大。虽然让他们为其群体之外的群体代言,有点勉为其难,但按目前所选代表的客观性来讲,从维护群体利益上,也算是次优选择。

    
    不具开放性的代表,不是合格的代表,因为其承载不了利益群体选择他们的初衷。我想说的是,代表和群体应该是对等的。代表了多少群体的利益,你就应该为多少群体争取利益发言,而非占某群体一席之地却只单单地为你自己所在群体代言。民意代表与民意之间是对等的,这是代言社会公众比较认同的规则。仅仅以社会发展考量,代表也应该超越其狭隘的身份、地域等限制,从更高、更深、更广层面上为社会的发展献计献策。这就是笔者说代表本就该有“开放心态开放视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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