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是华西的约稿,不过被删的也不成样子了.昨天本想发两个,结果一个都成了这个样子.郁闷.
成都家乐福,双桥店,葛婆婆被突然从天而降(实际上是该店员工在与顾客发生争http://118.img.pp.sohu.com/images/blog/2007/8/3/9/18/114c2e4eddb.jpg执时将手中的砍刀扔向对方)的一把刀砍伤左腿;青石桥店,李女士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铁棒结结实实地砸在了眉骨上,顿时鲜血长流。两人都被送进医院,都因住院费用问题与家乐福闹起纠纷。
家乐福有个使命,“我们全部的努力都围绕着满足顾客需求这一核心”,的确,“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还是经得起商场考验的。这家有着超大规模的“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能够遍布世界各地的公司,靠的应该就是“顾客至上”。仅仅孤例的话,我们推测家乐福的顾客需求“飞来横祸”有点武断。笔者试着用google搜索,结果表明,葛婆婆和李女士并不孤单。家乐福难道真为顾客需求才不断上演“飞来横祸”?!真如此,家乐福也算做到家了!不过,遭遇飞来横祸的顾客如果是主动要求的,再向“成人之美”的家乐福要赔偿就有点不合逻辑了,实际上当事人对家乐福的抱怨也是很明显。
换言之,家乐福正在以实际行动强迫家乐福顾客成为“飞来横祸”的需求者。要不,怎么解释其分店不断上演的合理性!但顾客都是有毛病的吗?宁可被从天而来的,可能大刀,可能铁棒,可能金属装饰板……而被砍伤、砸伤、削掉半个脸……再加上比较窝心的索赔,也不去家乐福外的超市购物?如果这样认为消费者,那离家乐福关门的日子也不远了。
消费者被尊为“上帝”的关键因素,在于有消费主动权,而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使得物品质量价格等硬件基本无啥区别),服务态度往往就成了决定消费选择的重要因素。当然,顾客也越来越有了“上帝”的感觉。但在家乐福,是个例外。
店员能够对“上帝”大打出手,估计已经开了超市一类连锁店的先例。一个小店有此行为,倘可理解,大不了关门了事。而家乐福,这样一家“现拥有11,000多家营运零售单位,业务范围遍及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据其网站)”大店,再加上对消费者赔偿的拖延敷衍塞责,如此自取灭亡的举动,着实令人费解。一般来讲,这种超大规模的跨国公司有着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外,不可或缺的就是企业文化了。企业文化是向心力,是生命力。家乐福的企业文化在哪儿?就是对顾客大打出手,就是对顾客正当权益有意拖延?可以说,恐怕正是受企业文化的不断影响才有此表现。
如果说是偶尔所为,笔者不信。多年的企业管理,使得超市里的任何物品(包括商品、超市内的电梯之类)都有细化,即有具体负责人,不用说对员工企业文化的灌输了。比较符合情理的解释是,正是家乐福对顾客正当权益赔偿的被动性(甚至无动于衷),才导致其员工能够对顾客大打出手(没有时间先后的考量,而是指家乐福这种态度的浸淫),才导致家乐福连锁店不断有硬物从天而降!
资本追求利润,正常。但不顾及社会影响血淋淋的追求,就不正常了。正如家乐福,其最大价值不是给中国创造了多少就业机会,也不是改善和提高中国市民的生活水准,而是它对中国社会氛围的强有力地有益的影响。但,我们从家乐福的“飞来横祸”中,能够看到一点儿对中国社会有益影响的影子吗?作恶的资本,不要也罢。对资本,从来都是敞门欢迎,但应该是善的。家乐福如果还愿意以善的面目“示众”,我们还愿意接受它。要紧的,葛婆婆,李女士,应该得到合理的愉悦的经济精神的补偿。民众拭目以待!
20070801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