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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或撞人,扬善更需惩恶

(2013-11-22 10:09:39)
标签:

对此

扬善

撞人

若是

恶行

杂谈

分类: 评论

    6月15日,四川达州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后,紧紧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位孩子是去扶老人,被诬陷。蒋婆婆则称小孩将自己撞倒。11月21日,小朋友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立案调查。蒋婆婆一方也声称将起诉。(京华时报)

    网络上有一句妙语,“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自南京彭宇案后,类似事情一再发生。许多人因此感叹不当司法对于道德的戕害,甚至悲观于当下的人心、人性。不错,环顾身边,善心裹足不前,人性之恶却屡屡爆发,的确可悲。但在另一方面,我们是否也该反思,对于那些恶行,我们是否太过放纵?有没有给予那些已变老的坏人以足够的惩戒。

    究竟是三位小朋友行善举,还是老太太犯了恶行,两造相争,各执一词,但真相只有一个。对此,不管是老太太起诉小朋友家人,还是小朋友家人起诉老太太(或者向警方报案),虽甚无奈,却也是最好的方式。

    其实,对于那些已发生的争执,比的不是口水,也不是可怜,更不是愤怒情绪,而是证据、法律。相关司法单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出客观、公正的裁决。努力让善心得到呵护,让有爱心的人不孤单、不怯懦。更要让恶行得到惩戒,让有恶念的人不能恣意妄为。

    具体到本案中,倘若真的是小朋友撞到了老太太,小朋友的家人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反过来,若是老太太自行摔倒,却诬陷为小朋友所撞,除了裁决小朋友家人无责,也要追究老太太的责任,不管是民事的“精神损害”赔偿,还是刑法中的诈骗、敲诈勒索等刑责,一定要让违法的人付出代价。

    “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不然以后哪个还敢做好事嘛。”这是本案中一位愿意出面作证的女士所说的话,相信这也是许多人的心声。毕竟,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变老,我们也会遇到困难而急需他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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